六部门畅谈“限塑”倡导社区回收塑料

   2011-05-13 石油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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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规定,从今年6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限塑令”一出,辽宁省面临巨大压力,统一回收塑料,降低成本,能否为市民倒垃圾提供便利?

5月22日,辽宁省环保局、省经委、省商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和省消协等联合召开了限塑座谈会,为涉塑企业提前打好了预防针。

“3毛钱一个塑料袋,让我去装垃圾,我确实有点舍不得。”在现场,省环保局一名官员说,关键是以后怎样让市民倒垃圾。

辽宁省商业厅市场建设处万玉良处长表示,应该建立起统一的回收体制,并且对全省居民的塑料制品进行统一回收。

万玉良说,辽宁省社区设立回收塑料站,可以减少浪费、降低塑料成本,这种方式有利于市民倒垃圾降低成本,更为重要的是,塑料垃圾袋也可以提倡反复使用减少成本,但如何掌握不合格超薄塑料袋也是难点。

尽管在执行上困难重重,但此次限塑令却有强制执行的色彩。

辽宁省工商局市场处王欣副处长说,此次实施中,国务院赋予了罚则,工商部门目前已掌握了相关的文件,现在为倡导阶段,6月1日之后,将对其实施处罚,而对于无照经营的塑料袋企业将直接取缔,限塑必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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