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2015年初步遏制华北地下水水质恶化

   2013-05-02 中华石化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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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水利部近日联合印发《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提出,2015年初步遏制华北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有所改善。方案的出台,意味着众所关注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将在华北平原率先突破。

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局部地下水重金属超标,污染来自海河流域污染地表水入渗补给

初步调查表明,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主要污染指标为汞、铬、镉、铅等,主要分布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以及山东省德州等城市周边及工矿企业周围;局部地区地下水有机物污染较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主要分布在北京市南部郊区,河北省石家庄、邢台、邯郸城市周边,山东省济南地区—德州东部,河南省豫北平原等地区。

海河流域受污染地表水入渗补给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2010年,该流域废水排放量高达49.73亿吨,未达标的断面比例为60.6%,污染严重河流渠道、过量施用化肥和农药以及不达标的再生水灌溉区等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显著。重点污染源排放也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此外,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低下、监测网络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也直接影响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部分城市和工业企业周边地下水污染呈恶化趋势,严重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地下水污染治理和修复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形势严峻。着力开展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十分必要和紧迫。

突出重点分区防治

  优先保护饮用水源,解决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等突出问题

目前,地下水还是华北平原重要的饮用水来源,工作方案提出,要优先保护饮用水源,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这方面的路径包括了规范、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严格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执法;加强地下水源环境管理;加强超标地下水饮用水源分类防治等。

为重点突破,有序治污,工作方案提出了分区防治的工作思路,要求优先解决华北平原地下水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等突出问题。

根据地下水系统特征,工作方案将华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补给区划分为30个地下水补水、径流和排水相对独立的污染防治单元,每种不同的防治单元承担不同任务。

方案要求,在污染控制单元中,积极推进重金属超标单元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加快实施有机超标单元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并逐步开展“三氮”超标单元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

以重金属超标治理为例,方案详细列出了华北平原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温榆河冲洪积扇单元要着力解决北京昌平区地下水铅重金属污染问题,对北京市首都钢铁公司搬迁场地提出场地修复技术方案;滹沱河冲洪积扇单元要着力解决石家庄市峡石沟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铅、汞重金属污染问题等等。

提高地下水水质监测能力

  到2015年年底,完成监测区域点位建设,实施日常监测

要治污,首先要摸清污染状况。针对目前地下水缺乏有效监测的状况,方案提出,到2015年年底,初步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

首先要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监测网。方案要求,到2015年年底,完成华北平原地下水监测区域点位建设,实施日常监测。环保部门针对华北平原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布设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组织开展水质例行监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指标分析,重点加强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三氮”污染指标监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监测网建成后将与国土资源和水利部门实施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相衔接,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

其次要加强地下水污染源监测。到2014年年底,针对位于华北平原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地下水环境风险较大的重点污染源,即石油化工行业企业、大中型矿山开采及加工区、地市级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规模较大的生活垃圾堆放场、高尔夫球场、大中型再生水灌区、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等,方案要求每个污染源地下水背景区至少布置一个监测井和下游区至少布置三个监测井。

方案同时明确,环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监督性监测,并规范、引导、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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