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5月10日向媒体通报,2013年2月下旬至3月,环境保护部组织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六省(市)环保厅(局),以地下水水质异常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为重点地区,以废水排放量与理论产生量明显不一致、建有渗坑渗井或旱井的企业为重点目标,全面排查华北平原地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去向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查处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行为。
这位负责人说,40天中共出动执法人员75604人次,检查涉水排污企业25875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58件。各级环保部门对424家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88家企业处以罚款,总额达613万余元;另有80家企业的违法问题已经立案,正在履行处罚程序。本次检查发现有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其中天津5家、河北6家、山西1家、山东14家、河南29家。
另据了解,山东省环保厅也于当天公布了14家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其中化工企业5家。这些企业存在利用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储污水的违法问题。其中,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沈家小化工厂和桓台县果里镇康家小化工厂两家单位,因污水渗排,被关停取缔;临沂市罗庄区黄对河小炼油厂是“土小”企业,废油渣和废水排入无防渗措施的土坑,被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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