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受理康菲溢油事故受害渔民申请行政复议

   2013-05-20 中华石化网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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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悉,国家海洋局13日发出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河北渔民李希忠等人针对蓬莱19-3油田开发生产整改及调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批复的行政复议申请。

这是康菲渤海溢油事故应对处置行政争议中,首例进入法律救济程序的案件。

今年2月16日,国家海洋局发布公告,称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已取得蓬莱19-3油田总体开发工程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文件,同意该公司逐步实施恢复生产相关作业。

在中国政法大学环境公益律师的帮助下,李希忠、于庆宝等4位曹妃甸港附近的养殖户,于4月3日向国家海洋局提出了撤销以上环评批文的行政复议申请。

据了解,4位渔民中,有3人的养殖场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柳赞镇,另一人距柳赞不远,属同一片海域。根据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专家的潮流特征分析报告,已被确认遭受康菲溢油事故污染的乐亭县海域的海水,因潮流进入曹妃甸港以东海域,从而危害当地的渔业养殖生产。

“我们是被有关部门遗漏的蓬莱19-3油田溢油污染事故受害人——唐山市曹妃甸区208户水产养殖户的维权小组代表。”李希忠说,这208户渔民常年在河北省原唐海县(现称唐山市曹妃甸区)曹妃甸港以东沿海,从事海参、河豚、虾类、贝类等养殖生产。

蓬莱19-3油田溢油污染事故发生后,经初步统计,原唐海县受害养殖池塘、滩涂面积约4.6万亩,受害工厂化养殖面积约30余万立方水体,涉及200余户养殖业经营者,总体经济损失约5亿元,受害人至今没有得到分文补偿。

在得知乐亭县养殖区渔民已获得补偿之后,曹妃甸区污染受害渔民感到忿忿不平。

李希忠等渔民认为,国家海洋局片面批准康菲公司补办环评、过早准许肇事油田复产,侵犯了被遗漏的众多污染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错过了一举解除石油合同、收回渤海石油资源的机遇。

4月12日,国家海洋局要求养殖户对申请内容和证据进行补正。4位养殖户于5月初完成了补正说明。随后,国家海洋局决定受理复议申请。

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夏军介绍,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结论将在2~3个月内作出。如果渔民们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

4月16日,农业部也向申请信息公开的曹妃甸养殖户答复称,针对康菲公司支付的养殖渔业赔偿补偿,“养殖渔民可自愿接受行政调解,不排除通过司法等途径解决”。

李希忠表示,国家海洋局和农业部对曹妃甸渔民的态度是积极的,应当予以正面肯定。下一步,渔民们要向农业部寻求支持,落实污染损害调查鉴定,依法律程序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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