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在国家能源局机构重组、职能转变的大趋势下,其内设机构职能交叉的问题也纳入统筹考虑范畴。
据知情人士透露,能源局内部对煤层气行业管理可能出现调整,行业管理权限或由煤炭司转移至油气司。
按照当前机构职责划分,能源局煤炭司负责煤层气(煤矿瓦斯)管理,并承担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煤层气开发、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而石油天然气司负责管理石油、天然气项目规划布局,以及对管道项目、油气对外合作区块的审核。这些油气项目不包括煤层气在内。
煤层气企业人士认为,煤炭司侧重煤炭项目管理,用管理煤炭的思路发展煤层气。目前,我国煤层气距离商业化还有很大距离,煤炭与煤层气伴生,二者之间存在的矿权重叠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较好解决,影响行业发展。
全国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数据显示,2012年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141亿立方米、利用量58亿立方米,而原先的既定目标分别是抽采量155亿立方米,利用量80亿立方米。
由于煤层气开发从煤炭治理角度出发,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增长速度和规模一直高于地面煤层气抽采。2012年官方数据井下瓦斯抽采量114亿立方米,地面煤层气产量27亿立方米。
行业统计显示,2009-2012年,地面煤层气开发以5亿立方米/年左右速度增长,井下抽采则以10亿立方米/年左右的速度增长。但地面抽采利用率远远高于井下瓦斯抽采,前者利用率在75%左右,后者只有30%左右。
“国家重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在政策上给井下瓦斯抽采更多支持。一些地方也提出‘气随煤走,两权合一’的建议,这不利于提高专业煤层气企业的积极性。此外,煤层气虽然同是非常规油气资源,但发展的劲头与页岩气相比明显没有优势。国家应借助机构改革的时机,理顺煤层气行业的管理体制,否则发展目标完成难度大。”上述煤层气企业人士说。
2013年煤炭瓦斯治理的目标是: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160亿立方米,利用量74亿立方米。
根据煤层气“十二五”规划,2015年煤层气产量300亿立方米,地面开发160亿立方米,基本全部利用,煤矿瓦斯抽采140亿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能源“十二五”规划更是在煤层气利用上提出更高标准,要求2015年煤层气商品量达到200亿立方米。
在体制机制、技术、产业政策等约束下,煤层气发展目标实现难度大。日前,国务院公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名录,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对外合作合同审批取消,这是刺激煤层气发展的新利好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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