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日宣布:自6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用电价格,降幅最大可达一半。这项政策实施后,全国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电费支出将明显下降,预计减少5亿元。
根据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的有关通知,自2013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生猪、蔬菜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电、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价格实现与工业用电同价。
据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许多地方对生猪、蔬菜生产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约8角),是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每千瓦时约4角)的两倍左右。
经测算,以黑龙江省某3万头规模的生猪养殖企业为例,每年可减少电费支出约10万元。这有利于缓解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成本上升压力,并促进农产品终端市场价格稳定。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电价管理工作,加强对电网企业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相关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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