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欧盟化学品征反倾销税

   2013-06-28 中华石化网环球时报

412

中华石化网讯 “中国与欧盟贸易争端进入新一轮!”德国《明镜》周刊6月27日称,中国商务部周四宣布,决定自6月28日开始,对原产于欧盟的甲苯胺征收36.9%的反倾销税,有效期将长达5年。法新社27日评论认为,其背景是欧盟和中国正因前者决定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而关系紧张。但中欧间爆发系列贸易战的可能性不大,中欧双方都主张冷静应对。路透社则称,中国上市公司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有望从中获益。

德媒称,中国商务部表示,最终裁定自欧盟进口到中国的甲苯胺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甲苯胺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对欧盟出口甲苯胺企业的反倾销税率,一般为36.9%,但对德国化工巨头朗盛公司却有例外,征税税率为19.6%。甲苯胺是一种通用于染料、医药品和农药中的化合物,也可用于彩色显影剂等。朗盛公司发言人回应称,其甲苯胺主要出口到美国和欧洲,因此征税对其并无影响。但截至周四中午,其股价仍下跌近4.7%。

《明镜》周刊称,欧盟前不久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电池板征收惩罚性关税,中国随之宣布将对欧盟化学品和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关税,并对进口自欧盟的葡萄酒展开“双反”调查。目前,德国经济界担心,贸易争端可能伤害欧洲的汽车制造商。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汽车市场。报道认为,欧盟必须与中国拿出“妥协”政策。欧盟与中国之间2012年的双边贸易额下降了3.7%,但欧盟对中国的贸易逆差仍不断扩大,超过1220亿欧元。

法新社27日的报道称,中国和欧盟的贸易鸿沟可能会因相互的反倾销制裁而扩大。目前,欧盟驻华机构尚未回应。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弘扬石化精神,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