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海最早树立的平湖油气田海上综合平台
据环球网报道,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在3日上午的记者会上表示,围绕东海油气田开发一事,在“中日中间线”西侧约26公里处,有一艘中国大型的海上起重船正在着手建设新的油气田开采设施。菅义伟强调不容许中国在日中双方主张重叠的海域内单方面进行开发,已向中方提出交涉。事实上,早在2006年,中国外交部就曾发表声明强调,中国决不接受日本提出以东海“中间线”作为划界的建议。“东海中间线划界”是日方单方面提出,中方目前不会,以后也不会接受。然而日方不以为然,不断指责中方在日中中间线附近单方面开采东海油气田。
上世纪60年代,东海钓鱼岛附近刚被证明蕴藏着石油和天然气资源,日本便看上了这块肥肉,意欲联合中国进行共同开发。然而,主权问题的牵绊最终让日本的这一设想无疾而终。本专题回顾了中日曾经历时八年的东海共同开发的谈判的来龙去脉,以便让读者了解日本的觊觎之心。
无疾而终的中日东海开发
《中国石油石化》杂志第11期 作者白益民
上世纪60年代,东海钓鱼岛附近刚被证明蕴藏着石油和天然气资源,日本便看上了这块肥肉,意欲联合中国进行共同开发。然而,主权问题的牵绊最终让日本的这一设想无疾而终。
从石油勘探到领土争端,关于钓鱼岛问题的中日争端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被军国主义思想绑架的日本政坛正在一步步的挑战中国的底线。然而,如今的日本政界新生领导人早已忘却,上个世纪他们的先辈曾为促进中日合作共同开发东海而付诸的努力。
一纸报告引发争端
上世纪60年代之前,东海地区一直风平浪静,并不是中日两国关注的焦点。直到1961年之后,这一局面被悄然打破。
当年,日本三菱商事(三菱财团的综合商社)的总地质师、东海大学教授新野弘,和美国伍兹霍尔海洋学院的地质学教授埃默里,通过研究二战期间日美潜艇在钓鱼岛海域收集到的海底资料,在《美国地质学会会刊》发表了《东海和南海浅水区的沉积物》的研究报告,首次暗示这些地区(包括钓鱼岛附近)可能蕴藏石油资源。六年之后,二人再次发表文章,强调钓鱼岛周围的海域有蕴藏大量石油的可能。
本土能源匮乏却需求巨大的日本听闻这一天大的喜讯便立刻行动起来。日本最大的综合商社三菱商事率先联合荷兰壳牌石油公司合资成立西日本石油株式会社,向琉球政府申请在朝鲜海峡和东海的部分矿区进行勘探,并获得批准。日本石油株式会社也申请在紧邻三菱商事矿区附近的地区进行勘探。
与此同时,日本的政府机构也给予积极的配合。1968年5月20日,任“冲绳问题等恳谈会专门委员”的高冈大辅开始组织学术调查团的工作。在他的努力下,不久就组织了一个“尖阁列岛(钓鱼岛)视察团”。该视察团搭乘琉球政府水产研究所的“图丸号”自石垣港出发,当年7月抵达钓鱼岛列屿。
调查团返回之后,勘探钓鱼岛海域石油蕴藏的工作就完全由日本政府出面主持。很快,日本政府在东京总理府特别会议室召开了一次听取“尖阁列岛视察报告”的会议,决定由国家出资组织学术调查团,经费由总理府向大藏省(财政部)支取。
这次会议之后,日本前往钓鱼岛海域进行调查的活动更加频繁。1969年6月14日,由日本政府与东海大学赞助的“尖阁列岛周围海域海底地质学术调查团”(团长为新野弘)搭乘东海大学丸二世号研究船前往钓鱼岛附近开展调查。一年之后,由东海大学教授星野通平担任团长的第二次“尖阁列岛周围海域海底地质学术调查团”再次对钓鱼岛附近实施勘探。这次勘探的成绩还促使日本政府拟定了一个在东海大陆架礁层南部寻找油气资源的五年计划。
三和财团图谋东海
然而,随着日本国内民间组织的促进以及“尼克松冲击”带给日本政坛的震动,中日两国在1972年实现了中日邦交正常化。自此以后,日本政府实际上没有批准企业在钓鱼岛列岛附近等争议区域进行地震调查或打钻井,就连日本政府经营的船只在这些区域的行动也是小心翼翼的。但是,1973年席卷全球的石油危机给日本工业造成了巨大的打击,日本迫切需求分享东海大陆架蕴藏的巨量石油资源。日本的财界开始醉心于东海潜在的石油。
就在当年底,为了勘探东海大陆架上的石油,日商岩井(三和财团的综合商社)及其子公司东洋石油开发株式会社,联合三和银行(三和财团的主办银行)、科斯莫石油公司以及阿拉伯石油株式会社(属富士财团)共同出资成立了乌鲁玛资源开发株式会社。当时,日商岩井副社长荒木正雄被任命为东洋石油开发和乌鲁玛资源开发的社长。
随后,乌鲁玛资源开发株式会社准备接管冲绳大企业家大见谢恒寿在东海南部地区拥有的矿区。大见谢恒寿生于1928年,在太平洋战争日本失败的第二年(1946年)开始进入冲绳,并被美军雇佣开发当地的煤炭、矿石等资源。1948年,他开始独立地进行资源勘探,自己出资在尖阁群岛(钓鱼岛)附近区域进行地质调查,并且很久以前就声称发现了巨大石油蕴藏的迹象。大见谢恒寿称自己代表冲绳的利益,而不代表日本本岛的利益。
由于这些矿区位于中日之间具有争议的钓鱼岛海域以内,乌鲁玛资源开发株式会社随即向日本政府提出在钓鱼岛列岛尝试钻井的申请。社长荒木正雄也开始积极奔走,说服日本的政治家以及外务省、通产省的官员,以获得在该地区试钻的批准。然而,在近乎百余次的努力之下,荒木正雄的要求均因中日钓鱼岛争议未解决而被日本政府拒绝。
当时,一位通产省的官员告诉乌鲁玛资源开发的社长荒木正雄:“如果你想尝试钻井,去钻吧。但是如果日本工人被中国的舰队攻击,自卫队和海上安全机构(现在的日本海上保安厅)在现行法律下都不会出动。”这是2005年6月《日本时报》对荒木正雄的采访中他回忆的记录。
乌鲁玛资源开发的社长荒木正雄,还拜访了当时日本重量级的立法者竹下登和小渊惠三(这两个人后来都成为日本首相),并且催促他们搁置中日两国的政治问题,并且确定一个联合开发东海石油和天然气的协议。然而,这些政治家们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甚至还有立法者反问荒木正雄“为了不造成日本妥协的印象,你就不能安排中国提出一个联合开发计划吗?”
荒木正雄认为,即使在测试井中发现了天然气,日本政府必然将面对和中国在自然资源上的斗争冲突,而日本没有任何官员打算承担这么棘手的问题。事实上,除了乌鲁玛资源开发株式会社,还有帝国石油株式会社、石油资源开发株式会社和芙蓉石油开发株式会社三家公司也在等待日本政府对于他们提出申请开发东海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回应。
日本提出共同开发
毕竟,让中国放下民族仇恨与日本在中日有争议的东海地区进行共同开发并非易事,日本民间财团的推进工作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留给日本的时间并不多,因为1980年开始,中国在东海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勘探工作,获得了很好的成果。
眼看着东海的油气资源一天天落入中国囊中,日本企业萌生了与中国合作开发的念头。1985年,在渤海及南海均与中国有着石油开发合作的日本石油资源开发株式会社,率先与中国讨论了在东海进行合作开发的问题。日本帝国石油株式会社也单独向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油)提出在东海进行联合地震测试,来确定其地质前景。此时,中国也在考虑与日本联合开发东海油气资源的可能性。
随后,中国政府决定任命中海油以“民间公司”的名义与日本的石油公司接触,对在东海进行联合开发的可能性进行谈判。由于此事关系到中国的领海主权问题,在中海油内部的再三权衡下,决定由公司副总经理陈炳骞在第一线主持这项棘手的工作。1985年6月,时任中海油总经理秦文彩访问日本,与日本石油公团总裁德永久次等探讨了东海石油资源民间共同开发的问题。
第二年,中国提出中日联合开发的区域必须位于东海的南部。该地区是邓小平以前提出可以联合开发的区域。中海油提出如果日本同意钓鱼岛附近区域也进行联合开发,并且搁置钓鱼岛的领土主张,中国将开始讨论联合开发。但是,当时中海油称“不打算开发钓鱼岛的北部地区”,而日本坚持应该包括这些地区。
东海石油开发活动的蒸蒸日上,以及中日之间关于联合开发东海的谈判逐渐展开,使得此前一直推动中日合作开发的乌鲁玛资源开发株式会社的社长荒木正雄再次看到了开发东海石油资源的希望。随后,荒木正雄找到了中国政府任命的中日联合开发东海的谈判“特使”——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并表达了其想与中海油进行共同开发的愿望。
1987年,中海油向乌鲁玛资源开发株式会社提出,可以在特定的经度和纬度建立联合区域,但是仅限于位于日本所谓的“中间线”以东的区域。然而,乌鲁玛坚持联合区域应该包括中间线以西,并且提出应该召开一个专家论证会,决定如何定义这样的一个联合区域。
第二年初,乌鲁玛资源开发与中海油举行谈判并且提出,如果要同意中方提出的联合区域,那么双方需要做出如下规定:任何一方都不再提出对钓鱼岛的所有权问题,日本不再坚持“中间线”,中国也不再坚持以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作为其海底管辖权的基础。中海油则希望联合开发区域必须限制在北纬28度以南的地区,并要求乌鲁玛提供联合开发的全部资金。几个回合的谈判,乌鲁玛资源开发与中海油关于东海的联合开发问题并没有丝毫的进展。
八年谈判终流产
由石油资源开发株式会社和石油公团的代表组成日本代表团,1988年中拜访了中国政府和中海油的官员。该代表团提出一个囊括“中间线”两侧的10万平方公里的联合区域。该区域将分成多个区块,等联合开发工作开始以后,双方各持有50%的权益。
中国提出双方应该制定一些措施来避免在钓鱼岛主权和专属经济区上的一些可能的争论。随后中方提出了以下方案:中国将在中间线以西的此前设想的联合开发区域举行招标,并且非常欢迎日本参加这些招标;由于日本主张“专属经济区”而产生的“争议地区”将采取联合开发的形式。
然而,中海油和石油公团制定的联合开发东海的方案遭到了中国外交部和地质矿产部的反对。1989年初,中海油代表团访问日本时做出了解释,并称这些国内的问题严重阻碍了联合开发的启动。当年3月8日,时任日商岩井社长速水优、副社长兼乌鲁玛资源开发社长荒木正雄率领三和财团的代表团访问北京,并与中国国家副主席王震在石景山会面。
直到1991年初,与中海油在北京的一次会谈中,乌鲁玛资源开发才了解到,中国官员和中海油认为“日本其他合作伙伴在联合开发的谈判上应该和1988年石油公团在谈判中的约定保持一致”。关于联合区域的范围,中国坚持先从东海南部开始,甚至关于南部的开发,中国愿意搁置十年。
1991年5月,一个中海油代表团访问日本并会见石油公团的官员称,即使联合开发从南部开始,也应该有一个联合开发北部的协议,双方政府应该对联合开发达成一个整体框架的协议,包括将要覆盖的地区。中海油声明,如果日本再次坚持提出这样的基本原则,一切的谈判进程将回到原点。
乌鲁玛资源开发随后得知,中国在东海的勘探和生产开发由中海油和中国地质矿山部共同执行。中海油负责南部地区,而地质矿产部负责北部地区。因此,即使中海油被中国政府任命为与日本在东海联合开发的官方谈判代表,中海油事实上没有权利就北部地区的开发进行谈判。
由于在耗费大量时间之后中日之间联合开发东海的谈判没有任何进展,以及大量西方石油巨头的涌入,中国政府最终决定单方面行动。1992年6月30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北京长城饭店向驻中国的各国石油公司代表机构发表第四轮(东海)海上石油勘探国际招标通告,决定把东海对外公开招标。
此轮招标覆盖了部分此前提出与日本联合开发的区域。这也宣告了历时八年的中日东海共同开发的谈判以失败而告终。
点 评
争端始于日本觊觎东海资源
中日两国在东海的争端,始于日本对东海油气资源的觊觎,从此两国因东海问题屡生波澜。如今却已演变为赤裸裸的领土争端,人们早已忘记昔日中日双方在谈判桌前度过的和平岁月。
日本财界在中日东海问题上一直发挥着重要的外交作用。从发布地质报告、独自实施勘探到与中国谈判进行共同开发,日本三菱商事和日商岩井(现为双日)两家综合商社发挥了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上世纪80年代中日两国蜜月期的终结,是以东海共同开发谈判未果而画上的句号。在中日两国因东海问题而生的政治冰封期,两国财界应该效仿过去进行经济上的沟通,以解决目前的紧张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