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委首次交接 能源管理职责依然不清

   2013-07-12 中华石化网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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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国家能源委员会(下称“国家能源委”)自2010年成立后首次进行人员调整。昨日,中国政府网消息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任国家能源委主任,副总理张高丽任副主任。

调整后的国家能源委委员共20人,与上届相比减少1人,主要是原国家电监会与国家能源局重组后,少了电监会的1个名额。其中,安全部部长、环保部部长、水利部部长为上届委员留任,其余均是新人。

记者注意到,上述消息中没有对国家能源委的职责重作界定,而其成立之初拟定的一些职责,与国家能源局部分职责重叠。

能源委员会换员

国家能源委于2010年成立,时任总理温家宝担任主任,时任副总理李克强任副主任。

此次人员调整,除原电监会因机构合并不在列,其余20个部门与初设时相比没有变化。其中安全部部长耿惠昌、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水利部部长陈雷成立时就是委员。来自央行的委员由副行长刘士余担当,2010年时由行长周小川出任。

其他16名委员包括:国务院副秘书长肖捷、中央财办主任刘鹤、外交部部长王毅、发改委主任徐绍史、科技部部长万钢、工信部部长苗圩、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土部部长姜大明、交通部部长杨传堂、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国资委主任蒋洁敏、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王冠中和发改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吴新雄。

与初设时相同,国家能源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

国家能源委的“前身”可以追溯至国家能源领导小组。2005年5月,为研究中国能源领域的重大问题和政策,中国成立了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下设能源办公室。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担任组长,时任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任能源办主任。而此次国家能源委委员与能源领导小组成员涉及的部委也基本相同。

能源管理职责依然不清

2010年4月国家能源委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定调新能源发展,此后公开渠道就不再有国家能源委的消息。

2008年机构改革时,外界期望重设能源部。想法落空后,外界认为国家能源委可能会参与日常能源管理工作。但成立至今的情况显示,国家能源委主要是一个协调机构,其成立依据是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并不参与日常能源管理。

根据成立时的通知,国家能源委的主要职责被界定为: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

而按照国家能源局新的“三定方案”,能源局将强化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拟订及组织实施,加强能源预测预警,提高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

可以看出,国家能源局的能源发展战略与国家能源委职责有部分重叠,事实上,国家能源委的主要职责也分散在能源局各个业务司。而能源局要加强的能源安全和体制改革职责也朝着一个全面的能源监管部门发展。

重组后的国家能源局,赶上国家取消和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同时受累于原局长刘铁男案影响,能源局的审批权广为诟病。为此,局长吴新雄提出要转方式,加强服务和监管,在各个能源领域建立服务能源企业科学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并密集下基层调研,改进工作作风。

不过一位观察者认为,国家能源局的权力并没有得到加强,超级能源部最终也没有实现,能源相关的管理职能依然分散在各个部委,大的能源改革还需要更高层面协调,国家能源委更多的是这方面的职责,能源局职责基本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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