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岩气成“硬骨头” 十余中标企业啃不动

   2013-07-17 中华石化网每日经济新闻

33

中华石化网讯 今年初,16家企业在国土资源部第二轮页岩气招标中获得19个区块探矿权。但是,这19个区块现在变成了“硬骨头”,这些企业啃起来并不容易。

7月16日,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多位人士向记者透露,国土资源部6月底召集上述19个区块中标企业在京召开会议,了解各个企业区块勘探进展情况以及实际中存在的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今年6月,除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绥阳页岩气区块钻探工程已启动外,其他中标的企业正在制定勘探方案。勘探专家认为,目前第一、第二轮页岩气招标区块全部位于未被“三桶油”登记的地区。这19个区块地质资料、资源条件、基础设施等普遍较差,几乎没有可查的地质资料。而这16家中标企业本身又缺乏油气勘探经验,加之勘探开发成本过高,多数中标企业开采资金很难到位,进展缓慢在情理之中。

有企业转让中标矿权

今年初,6家央企、8家地方企业、2家民企中标获得19个页岩气区块探矿权。到现在时间已过半年多,绝大多数企业都还没有明显的勘探开发进展。

截至今年6月,16家中标企业中,大部分企业正在制定勘探实施方案,并没有进入实际性勘探阶段。而勘查进入实质性阶段的有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河南豫矿地质勘查投资有限公司、江西省天然气质控股有限公司、湖南华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神华地质勘查有限公司、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页岩气有限公司,还有少数企业表示正进行野外考察。

不过,也有企业转让中标矿权。重庆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4月向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转让矿权,出让大部分股权。

据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有关人士称,在第二轮招标中,该公司中标了2个区块,勘探任务量很重,加之此前在页岩气勘探经验相对较少,整个地质勘查需要花费很多时间,才能确定气量的多少、商业前景等重要的数据资料,而其他企业也存在这种情况。

按规定,16家企业中标区块勘探期为3年,国土部要跟踪相关区块勘查进展,对没有完成承诺工作的探矿权人进行处罚。6月底,国土部召集上述16家企业在京召开会议。据参会相关人士透露,会议上各企业汇报了各自勘探开发的进展情况,中石油等传统油气企业还介绍了相关开采经验。

区块较差风险较高

中国能源网研究中心分析师田婷认为,这19个区块地质资料、资源条件、基础设施等普遍较差。国土部并未提供区块资源价值判断数据,让中标企业难以对区块优劣、资源多少进行有效判断,产量大小难预料,企业投资开发大的风险较大。

这16家企业都没有从事石油、天然气等传统油气开发的经验,其中有2家为民营企业,4家是在投标前3个月之内成立的,大部分并不掌握页岩气勘探等相应的开发技术。田婷称,上述情况造成企业中标后因种种原因不得不转让或寻找其他企业合作。

“这些企业3月份才拿到页岩气矿权证,现在进展并不是很快,只能说是平稳发展,地质勘探有自身规律,这也是很正常的情况。”国土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有关人士说道。

中石化一位勘探专家称,19个区块的地质资料都不清楚,调研最少要半年,还要在物探之后才能钻井,这还涉及修路运输设备、设计勘探方案,都很费时间。

按照中标企业的标书,19个区块3年内将投入128亿元的勘查资金,平均每个区块承诺总投入高达6.7亿元,远高于招标最低要求(0.9亿元)。

田婷认为,投入承诺过高,会影响企业后续效益。在当前页岩气井产量普遍较低,地质资源无法确定,页岩气大规模产业化难以短期实现的情况下,企业仅靠中央财政0.4元/立方米的补贴,远远无法在近期对冲高额的勘探投资成本,进行勘探开发有巨大的资金压力。

打破三大油企区块垄断

据国土部页岩气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我国初步优选出页岩气有利区块180个,其中77%的有利区块面积、80%的资源潜力区域处于现有油气区块内。

长期以来,中国可供油气勘探的区域几乎全被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占有,主要盆地甚至全覆盖。其中许多地方长期投入的工作量很少,没有实现新发现也不再做工作,但也不退出。这使得其他企业无法进入展开新的探索。

上述中石化勘探专家称,第一、第二批页岩气招标区块全部位于未被三大油企登记的地区。业内都清楚,之所以未被圈占主要是因为油气保存条件不好,至少对常规油气来说很难获得经济开发的油气储量,这是经过60余年反复工作后得出的结论。

专家称,目前所划出的页岩气招标区块,对于刚开始创业的非油企业来说,并不是一个理想的选区。第一次招标中一半区块流标,第二次招标中某些有实力的私营油企没有参加投标,可能就是因为这一原因。对于页岩气而言,这些区块的油气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一般都优于盆地外围目前未被登记的区块。把这些地方作为新勘探区块招标,将会更受关注,这样就会打破三大油企对区块的垄断闲置。

为此,国土部去年底出台文件指出,对具备页岩气资源潜力的石油、天然气勘查区块,其探矿权人不进行页岩气勘查的,由国土资源部另行设置页岩气探矿权;对石油、天然气勘查投入不足、勘查前景不明朗但具备页岩气资源潜力的区块,现石油、天然气探矿权人不开展页岩气勘查的,应当退出石油、天然气区块,由国土部依法设置页岩气探矿权。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弘扬石化精神,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