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强化发泡餐具监管

   2013-07-25 中华石化网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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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生产企业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9)和《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等食品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进行生产和产品出厂检验;经营单位应建立起一次性塑料发泡餐具进货查验制度;使用单位应对购入使用的一次性塑料发泡餐具建立索证索票制度。

通知还要求各地质监部门、食药监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区的情况,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经营制度,完善一次性塑料发泡餐具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并提高相应的检验能力,研究和建立生产、销售、使用的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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