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引导石化业有序向沿海转移

   2013-08-05 中华石化网中国化工报

109

中华石化网讯 “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引导石化工业有序向沿海地区转移,推进化工企业入园进区,促进全产业链整体升级,提高企业集中度和产业集聚度。强化规划、总量、准入的联动机制,实施产能总量限制、能耗等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排放严重超标的污染企业实施强制淘汰关停。”在7月29日发布的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中,提出了上述要求。

《意见》提出,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受到了相当程度的损害,资源环境已成为发展的“硬约束”。江苏要以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为重点,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结构、产业结构;要经过10年左右时间的不懈努力,实现生态省建设目标,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此,江苏必须引导产业向沿海、沿江等重点开发区域集聚,从水源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有序转移,大力培育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基地,形成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发展集约的现代产业发展格局。同时,深入推进化工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大力拓展污染减排空间,努力实现污染排放强度和总量“双下降”。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弘扬石化精神,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