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广汇能源9日晚间公告,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4.6”火灾事故所涉及的“年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5亿方LNG项目”全面恢复试生产。
9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下发《关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烷基)项目试生产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文件通知:“经检查核实,该项目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设并落实了配套的环保设施及相关环保措施,具备了试生产的条件。我厅原则上同意该项目投入试生产,试生产期为3个月。试生产期内,须按规定程序向环保部申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可正式投入生产。”
据公司证券部介绍,7月,公司取得自治区安监局下发的试生产告知书。安监局放行是该项目复产的关键一步,但还需要环保部门的“通行证”。9月9日公司收到自治区环保厅的《复函》,工厂已于9月9日成功点火,标志着该项目正式全面恢复试生产。公司表示,在试生产期间生产负荷、销售都不受影响。
齐鲁证券的研究报告显示,按照停产3个月测算,此次事故将造成广汇哈密煤化工项目2013年开工率为60%,预计2013~2014年煤化工项目贡献利润分别为8.41亿元和1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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