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拟暂停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

   2013-09-12 中华石化网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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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为拯救惨淡的煤炭市场,近期山西省连出“煤炭20条”、“低热值煤发电20条”、“煤层气20条”等救市措施。

除此之外,本报记者获悉,山西省政府正在调研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暂停收取办法。

这是山西清费立税举措之一,言外之意是从山西省政府财政收入中节流,拯救煤炭企业。此前,山西已经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山西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由国务院2006年批准设立,目的是解决因煤炭资源开采造成的资源环境历史欠账。基金征收标准按煤种从量计征,按山西省财政厅预算草案,2013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预算收入为190亿元。

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长潘云表示,“近期,山西扶持煤炭政策集中在减免税费、推进煤电一体化等方面。从长期看,需要深化煤炭市场化改革,完善资源税费制度,规范资源型产业利益分配,创造条件建立资源与非资源产业共同发展的平台。”

按照山西综改方案,此次清理税费行动将与煤炭资源税改革同步推进。五大电力驻山西人士透露,正在讨论中的可持续发展基金改革有两套方案,每个方案两种选择。

第一套方案:不取消基金,资源税从价计征按2.2%,或取消基金,资源税从价计征按7.4%。第二套方案:不取消基金,资源税从价计征按2.4%,或取消基金,资源税从价计征按7.6%。

可见,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已在讨论之列。在“经济转型综改区”的帽子下,山西有望成为首批试点煤炭资源税改革的省份。

今年4月,山西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报送《关于再次请示先行试点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政策的请示》。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山西、新疆、青海、内蒙四省征求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意见。

9月5日,山西省发改委副主任王成透露,山西煤炭资源税改革即将推开。“前期已经向国家部门上报了多项改革方案,具体改革方案需要国家统筹确定。”接近山西发改委的专家说。

在煤炭下行仍未见底、利润暴跌的形势下,9月10日,国家发改委一行前往山西检查电煤合同执行情况。往年发改委检查电煤合同是为防止煤炭企业违约涨价,保证重点电煤合同履约;取消重点电煤合同后,今年的电煤合同检查则是提高中长期合同兑现率,督查电厂压价违约。

就在不久之前,山西煤企与五大电力集团等电力企业签订中长期煤炭购销协议,以鼓励电力企业就近用煤。

为鼓励省内电企燃用晋煤,山西对境内实施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和签订煤电长期合作协议等的发电企业,给予发电量指标倾斜。

对实施煤电联营的发电企业,年发电量指标比未实施煤电联营的同类型机组专项电量多增加2%;对未实施煤电联营但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签订3年以上电煤长协的发电企业,协议量占全年预计耗煤量50%的,按本厂全年基础电量的1%予以奖励,耗煤量每增加10个百分点,奖励电量提高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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