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近日,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天津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正式批复实施《天津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
《批复》要求,天津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沟通衔接,把落实《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规划》与实施《试点方案》统筹结合起来,重点围绕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高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海洋经济开放水平、促进陆海统筹发展等领域,创新体制机制,完善配套措施,落实专项资金,细化相应的专项改革方案,有序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提出对策。
下一步,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和协调,组织开展对《试点方案》实施的督促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试点方案》的实施和各项试点措施的落实,努力开创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改革发展新局面。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弘扬石化精神,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