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配套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的广东大气污染治理“粤20条”,目前已开始征求地市、省直发改委、公安、交通等部门和专家意见。
据悉,初稿“粤20条”涉及煤电、挥发性有机物、机动车减排等系列大气治理措施。为控制大气污染,汽油粤Ⅴ标准已经制定,但粤Ⅴ油品还未供应。
记者在征询意见现场获悉,广东全省机动车有2000万辆,其中1000万辆为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高的黄标车有145万辆。机动车污染占广东大气污染的三成,为了控制机动车污染,在此次“粤20条”方案中,针对机动车污染,广东提出了划定限行区域的方法,同时提高油品质量和提升机动车排放标准来减少机动车污染。
据介绍,上月10日广东省环保厅已经协调中国石化集团广州分公司、中海油惠州炼油公司生产及油品质量控制部门开会,加快推进粤Ⅴ车用汽油标准的制定,据悉目前粤Ⅴ油品标准已经制定。
粤港两地现有96家煤电厂运营,目前广东省内燃煤发电厂每年燃煤量相当庞大。“煤电需要控制,需要减少煤的使用量。”征求意见现场有专家就初稿表示。
有专家建议,广东不少企业上了环保设施,但设施闲置,要是污染设施真正使用起来的话,污染可减少20%。船舶污染、石化污染也是空气污染大户,必须治理。目前污染产业从珠三角转移到粤东西北,同样会产生空气的污染,这个必须重视。
据介绍,“粤20条”的征集意见稿初稿已制定完毕,在征集各地、专家意见,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反馈收集完毕后将上报省政府,最快11月中上旬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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