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我国石油流通领域处于变革的前夜。本报记者获悉,针对放开原油进口和使用权的改革工作正在推进,以“稳中求进、逐步放开、加强监管”为原则,最终形成多种所有制参与市场竞争的流通格局。
国研中心“383改革方案”提出,以形成成品油定价新机制、放宽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准入为突破口,推进石油天然气行业改革。放开对进口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的限制。
目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原油进口和使用政策的要求,发改委已开始对全国范围内石油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装置能力、生产情况、技术经济和环保指标等内容进行普查。
国家能源局在近日下发急件对“炼油企业进口原油使用资质条件”征求意见,赋予符合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标准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及使用资质。
据本报记者了解,在今年8月份放开原油进口权的消息就在石油系统内部流传。这是继页岩气资源区块向民资开放后,破除能源领域垄断格局的新举措。
一位民营石油人士说:“目前,放开进口权已经确定,未来可以解决地方炼厂油源问题,具体如何放开方案未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王炜瀚认为:“放开原油进口和使用权,是1998年石油石化两大集团重组以来,石油领域真正具有改革意义的举措。”
自2002年起,我国依据加入WTO承诺,允许非国营企业从事部分数量原油进口贸易。但按规定,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配额只能用于中石油、中石化炼厂加工,不得供应地方炼厂。
由于进口资质问题,地方炼油厂选择进口燃料油炼油。全国工商联曾数次上书发改委、商务部,建议放开原油进口管制,允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地方炼油企业进口自用原油。
因涉及重大体制改革,上述建议反对意见很大:若放开进口原油管制,或形成原油采购多头对外、无序竞争局面,重蹈铁矿石进口的覆辙,争取国际石油定价权上的努力将化为泡影。
王炜瀚说:“现阶段,我国进口原油的配置并不是依靠市场制度、价格机制配置,依靠政府计划。拥有进口配额的企业不能自由支配,政府部门的计划决定原油的流向。改革后,有资格获得进口原油的企业趋向多元化,从体制内的局部扩展至体制外。”
本报记者获悉,中石化等国有石油企业对原油进口政策变化,已经做出市场部署,制定低库存运行战略,快进快出,严格控制资源的外采规模,以应对民营企业带来的市场冲击。
中国石油大学教授王震进一步建议,放开原油进出口资质同时要加强监管,避免出现市场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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