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初裁中方败诉 稀土配额制面临挑战

   2013-11-01 中华石化网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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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10月28日,商务部公布了2014年稀土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如果从1998年开始推行稀土出口配额许可证制度算起,这一模式已长达15年之久。

现在,稀土配额制度正面临改变。外媒日前报道称,中国稀土出口规制引发的美日欧对华贸易诉讼中,世贸组织(WTO)目前已基本认可了美日欧的主张,并已向相关国家发出暂定判断通知,认定中国违反了2001年加入WTO时的协议承诺。

10月30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目前,政府部门已经对上述消息展开研讨,“消息应该属实”。这位人士表示,中国要挽回局面难度很大。

中国商务部及工信部等此前多次强调,中国对稀土采取配额制并进行行业整顿,目的是为了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符合WTO规则。中国政府无意通过扭曲贸易的方式保护国内产业。

初裁对中方不利

去年3月份,美国就中国对稀土、钨和钼施加的出口控制提出质疑,认为这些限制性措施对这些原材料在国际市场上的供应链造成巨大的扭曲和有害的干扰。欧盟和日本也提出了与中国进行磋商的要求。

中国拥有全球约23%的稀土储量,却长期供应着全球90%以上稀土生产量。此前数年,中国在稀土出口上一直执行稀土出口配额制度,即每年明确国内符合相关条件的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的出口量,以此达到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2010年全年稀土出口配额总数为30258吨,相比2009年减少了近40%,而在2004年至2009年,稀土出口配额分别为6.6万吨、6.6万吨、6.2万吨、6万吨、4.7万吨、5万吨,年递减额均未超出10%。

“国外针对的主要是中方的配额制度,这不是够不够用的问题,针对的是这个事情合不合理。”包头一家稀土企业高层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稀土只是个“开头“,这个官司打败了,会涉及众多资源领域。

该人士介绍,稀土配额实际起源于当年的入关协议,一些当时未加重视的稀有元素,并没有列入当时谈判所纳入的保护范围,中方当时没意识到,后来发现了,就搞出个配额。

事实上,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世贸规则允许成员进行出口控制,其中一项出于对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保护。但欧美方面提出,如果确实出于此考虑,中国的限制措施应该也同样应用于中国的国内生产。

多方渠道显示,世界贸易组织目前已基本认可了美日欧的主张,并向相关国家发出暂定判断通知,认定中国违反了2001年加入WTO时的协议承诺。

在国内稀土企业眼里,这样的结果可能并不意外。“即便可以上诉,也是走个形式,没有太多实际意义。”上述稀土企业人士说。

前述权威人士也透露,目前,政府部门已经展开研讨,但“即便败诉,也不会立即全面取消配额”。

据悉,相当于一审裁决的世贸专家组报告将于11月中旬发布,相关国家若不服裁决可向世贸组织高级委员会提起上诉。

  稀土配额之争

在稀土官司开始之前,就有人对稀土出口配额的合理性展开讨论。其中饱受诟病的是,配额变为商品倒卖,滋生腐败。

稀土价格曾在2010年前后一度暴涨,搞稀土成为人们发家致富的捷径之一,但在大幅削减稀土出口配额的年份,大量计划出口的稀土生产型企业由于缺少配额,争相向拥有出口配额指标的贸易公司购买,促使指标价格大幅飙升。

本报记者此前报道,稀土出口配额指标市场的“指导价”曾达到每吨12万至17万元,甚至在有些月份,稀土出口配额被炒到每吨40万至50万元。

这两年,稀土出口配额每年约3万吨,又产生新的问题。“配额政策执行多年,但这两年,每年都有剩余,反而成为企业的一种负担。”上述权威人士表示。

该人士称,稀土配额已经名存实亡,并不符合市场规律,完全放开后影响是有的,“哪些产品有市场就对哪些产品影响大”。

值得关注的是,稀土整体供应格局已出现新变化,美国、澳大利亚等国陆续启动了一些开采计划,目前有3万吨产能,未来国际市场将对中国轻稀土的依赖也会降低。“如果败诉,中国稀土业将更加群龙无首,稀土企业也将与国外直接血拼价格。”前述企业人士说。

中国并非没有准备。

2011年5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稀土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中国围绕稀土资源开发、冶炼分离和流通市场秩序等展开整治,并由工信部提出组建大型稀土产业集团的方案,目前行业内已初步形成了一批集资源开采、冶炼分离加工应用技术研发于一体的大型稀土产业集团。

但在上述企业人士看来,稀土依旧没有完成明确的整合格局。“政府先前以为会利用上诉时间达到整合目的,从而对国际市场起到抱起拳头打出去的功效,但没想到整合会这么难,地方的、企业间的,乃至上下游等都是各打各的算盘、各守各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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