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未来,中国政府对于价格的干预将进一步缩小,并接受监督。
在11月15日晚间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这一趋势被重申。近年来,部分政府部门对价格管控的权力颇受非议。在中国网民间,一个流传甚广的调侃是“调油价后必有空难”。
对于价格机制,《决定》中分为三点进行阐述:
其一,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其二,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其三,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就开始实行价格改革。通过不断深化,目前已基本形成市场化定价的基本制度。不过,还有一些关键环节政府管制较多。
一位接近发改委分析人士指出,目前政府未完全放开管制主要由两方面考虑:“一是基础型产品价格一旦放开,影响面太广;二是在一些垄断市场,价格不宜放开。”
他表示,对于公众最关心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将朝三个方向进行:其一,凡是能够形成竞争的,或者已具备条件建立竞争的,要价格市场化;其二,价格需要体现环境成本,促进节能减排;其三,改革要保障居民基本生活,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可能会引起短时间价格上涨、波动较大,需要在改革中进行考虑。
针对《决定》中提及的政府定价须提高透明度问题,有分析人士对腾讯财经表示,发改委下一步或将公开成品油定价公式和挂靠油种,以实现定价全透明。发改委仅保留临时调控权力,以防止价格暴涨和暴跌。
目前,中国油价机制框架是经过2006年、2008年两次改革建立而来。今年3月,发改委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完善,调价周期缩短为10个工作日,取消调价幅度限制。随国际市场价格波动有时涨、有时跌,涨涨跌跌成常态。不过,定价所挂靠的有种和公式,从未被公布。
2013年初以来,中国华北地区严重的雾霾污染问题,也正迫使高层下定决心治理环境。在《决定》中,对此也特别提及了“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其中一些重要原则是“坚持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
今年9月底,根据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发改委已经宣布在全国范围执行油品升级加价政策。根据国务院制定的油品升级时间表,2017年年底之前将全面实行国VI标准。这一升级加价政策曾被搁置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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