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越南《海关报》12月3日报道,越南政府日前公布关于进口化肥管理规定,自2014年2月1日起,企业进口化肥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企业注册证书、投资许可证、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经营化肥的营业执照。此外,单位或个人还需获得由指定部门颁发的化肥进口许可证。进口的化肥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确保质量,符合环保要求。越南工贸部负责无机化肥进口审批,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负责有机化肥进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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