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高毒农药是农药工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2013-12-27 中华石化网世界农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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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众所周知,中国农药产业的“禁毒”、“排毒”工作力度在不断加大,特别是近几年,国家有关部门紧锣密鼓相继出台了对一些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停产、停用或限用的强制措施,对有毒副作用的有机溶剂制定并颁布了使用最高限量的行业标准。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成立农药再评审机构,对一些有风险的农药品种,通过反复的科学试验和专家评审,逐步实行限用和退市机制。中国农药实行农药登记再评审,时间不长,却卓有成效。12月9日,农业部发布第2032号公告,对甲磺隆等7种农药采取禁限用管理措施,就是很好的例证。

业界对此颇有微词,担心农药行业不堪政策重压,有些业主甚至抱怨自己“生不逢时”和“入错了行”。笔者不以为然。加速淘汰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品种,这是必须的。

中国农药工业经历了两次大调整,从而也完成了两次创业。1983年,我国果断决定并宣布,自当年4月1日起,我国停止六六六、滴滴涕的生产和使用。这是中国农药工业的第一次大调整。

国家农业部、工信部等有关部门宣布,从2007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及磷胺等有机磷杀虫剂。这是中国农药工业的第二次大调整。

通过两次大调整,中国农药工业的产品结构更趋合理和优化。到目前,高毒农药产量下降到了3%以下。杀虫剂产量比例从1983年的82%下降至2010年的31.9%,杀菌剂产量稳定增长,从1990年的2.5万吨,增长到2010年的16.6万吨,占农药总产量的7.1%。除草剂迅速发展,从1983年的2.1万吨,增长到2010年的105.5万吨,占农药总产量的45%。

通过两次大调整,中国农药工业基本达到了“产品结构不断合理,农药生产持续稳定增长,农药出口大幅增加,产品质量显著提高,经济效益全面增长,技术进步落到实处,科技创新成绩巨大,推进产业升级”的目标。

加速淘汰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品种,是与国际农药发展接轨的需要,是提升我国农产品品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是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需要,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更是中国农药工业转型升级、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正确的认识,我们必须要有科学的态度,我们必须要有所为。

被动就会落后,落后就会挨打。只有主动才会化险为夷。

在上世纪80、90年代,在中国农药工业以有机磷唱主角的时期,湖南农药工业有过辉煌,“田”、“握手”、“赤蜂”、“天宇”等品牌有机磷农药畅销全国,出口东南亚,特别是湖南出品的甲胺磷在一段时期内成为全国市场上的“抢手货”,中国农药大有“无湘不成军”之势。湖南农药工业也因此位居三甲。可是好景不长,还在湖南农药行业为此沾沾自喜的时候,中国农药工业拉开了第二次产业大调整的序幕。由于没有准备,由于存在认识和行动上的偏差,湖南农药工业也由此败下阵来,至今没有恢复元气。而名不见经传的山东省,紧紧抓住机遇,企业努力,政府给力,行业发力,迅速驶入发展的快车道,短短几年时间,取代湖南进入前三强,目前已成为中国农药工业的领头羊。

历史告诉我们,现实也提醒我们,成功是属于有准备者的。中国农药工业要实现第三次大调整的目标,完成第三次创业,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把农药大国打造成农药强国,靠“要我转”、“逼我转”是不行的,必须“我要转”,必须“我快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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