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不再新增炼油和轮胎产能

   2014-01-14 中华石化网中国化工报

79

中华石化网讯 “昨天,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今后我省将不再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力争用5年时间,有效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油、轮胎等行业的过剩产能。”1月10日,山东省发改委主任张务锋告诉记者。

根据《意见》,今后山东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违规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允许先进产能置换落后产能),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等手续,质检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坚决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合理控制产能规模。同时,要全面清理违规项目,凡是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环保要求的违规项目一律停建。

作为全国化工第一大省,当前山东部分行业的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突出,已成为相关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巨大障碍。山东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同质化项目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严重,竞争愈加激烈,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经济效益下滑、产能大量闲置。以炼油和轮胎行业为例,2012年底全行业产能利用率仅分别为55.1%和64.5%。

据了解,作为全国炼油产能最大的省份,山东省年炼油能力现已达到1.89亿吨,因原油供应不足以及需求不旺等原因,致使一些炼厂处于闲置状态。在轮胎生产领域,山东省产能同样居全国首位。尽管近年来我国汽车产量及保有量不断增加,但轮胎产能增速已远超出汽车增长速度,产能过剩问题也愈加凸显。

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要用5年时间实现产能利用基本合理,产能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效益较大改善,能效水平显著提高。力争到2017年,保持炼油、轮胎行业产能基本稳定,轮胎行业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地方炼油产能利用率有较大提升。同时,过剩产能不等同于落后产业,要突出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把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把控制增量与优化存量结合起来,达到腾笼换鸟、优化升级的目的。

“我们将按照尊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总原则,创新体制机制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推进产业健康发展和加快转型升级。”张务锋表态说。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弘扬石化精神,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