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种种倒逼之下,能源改革的提法出现在能源主管部门官方意见中。
在《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笔者关心的电改、油气改革都有提及。并且面面俱到,包含了几乎所有需要改革的领域。
首先是电改。云南地方“两会”透露,该省在争取电改试点资格。云南水电、风电等资源都非常丰富,但苦于送不出去,本省电力消费并不多,一直夹在大公司之间,左右为难,积蓄多年的矛盾,终于化为要改革的动力,甚至有可能建设省级电网,对抗南网公司。
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深化电力改革。推动尽快出台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积极支持在云南等省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积极推进电能直接交易和售电侧改革。推动探索有利于能效管理和分布式能源发展的灵活电价机制。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提出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印证,云南的改革并不是个案,只是矛盾集中地区的爆发。内蒙古电力公司是国内第三家电网公司,归属地方,主要覆盖蒙西地区。以往和国网的矛盾,以及蒙电外送通道建设上一直有所争议。
电改地方试点是新路?现在评价还为时过早,即使云南建立相对独立的省级电网,短期内省内工业也消耗不了本地电力。仍然要和南方电网、国家电网协调电力外送难题,遇到和内蒙古电力公司一样的困境。越过南方电网,直接输电到国家电网辖区,更是会激起电力系统潜藏的矛盾,本地工业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推动电改,倒是很期待,不知道是怎样的版本。其余涉及价格的改革,都只是积极、推进、探索一类的说辞,因为单靠能源局难以实质性推动这些领域的改革。
其次是油气改革。能源局重组后,在市场监管方面组建了市场监管司。但总体上,能源局在涉及石油天然气管理和监管上的权力依然非常有限。能源局主要是制定一些发展规划和指导意见,缺乏实质的手段。
指导意见提出,要稳步推进石油天然气改革。“认真研究油气管网投资体制改革方案,促进油气管网尤其是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接入和开放,推动完善油气价格机制,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推动油气勘探、开发、进口等环节的市场化改革,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合理的市场准入机制。”
请注意,涉及价格的改革都不在能源局职权范围内。因此有分析人士认为,提出这些方案可能只是表明能源局的态度。
依此判断,油气管网投资体制改革方案是油气改革中较为实际的。但这一问题早在1998年石油改革时,就有人提出。关键在于,谁投资,谁有能力投资于管网。中国的管网依然严重不足,任何过于激进的措施都可能适得其反,造成负面效果,影响投资。
第三,最大的看点在于,前期审批权改革后,能源局的监管功能如何实现,如何覆盖到巨头控制的能源领域,尤其是电力、石油、天然气。
电力、石油、天然气的巨型央企并不会自动改革,他们受到能源局的约束有限,能源局也缺乏有效的手段真正制约他们。到目前为止,看不到能源局有什么“撒手锏”对付此类巨型央企。这个问题不解决,一切积极的态度都是空谈。
最后,笔者认为,涉及能源价格的改革和变动,能源局管不了,归于价格主管部门。涉及体制改革的,也有专门部门,且能源改革,兹事体大,都是更高层拍板。
当然,我们也可以理解成,一切改革信号都是更高层借由能源局表态。这倒好了,改革的时代真正来了,但愿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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