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重组后的国家能源局正在制定全面深化能源改革的计划,试图以改革红利激发市场动力活力,打造中国能源“升级版”。
2月11日,国家能源局公布201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工作报告全文,对外披露年内即将实施的六方面体制机制改革、能源监管任务。任务清单涵盖民资参与能源投资、电力、煤炭、油气、市场监管、安全监管等各方面。
与以往仅设定改革框架不同,今年能源局同步给出相对清晰的改革路线。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方面,能源局将继续清理和修订能源领域阻碍民间投资的法规文件,积极为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创造制度条件。
为加大能源领域向民间资本开放力度,能源局计划推出一批有利于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煤炭深加工、新能源、生物液体燃料等示范项目;探索民间资本参与配电网、购售电、油气勘探开采及进出口、天然气管网等业务的有效途径。
始于2002年的电力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据能源局局长吴新雄介绍,2013年已研究拟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同时积极推进电能直接交易(大用户直购电)。
新一轮电改如何重启?能源局希望年内尽快出台上述改革意见,积极支持在内蒙古、云南等地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积极推进电能直接交易和售电侧改革。推动探索有利于能效管理和分布式能源发展的灵活电价机制。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电力市场体制机制。
相对于电力,石油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相对滞后。2014年的改革任务集中在:促进天然气管网公平接入和开放,推动完善油气价格机制,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推动油气勘探、开发、进口等环节的市场化改革。2013年,能源局以新疆和内蒙古煤制气输送管道为试点,探索天然气上下游直接交易和管网公平接入新模式。
在煤炭告别“黄金十年”后,煤炭领域以税费综合改革最为急迫。能源局将以清费立税为主线,清理整顿涉煤收费基金,加快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推动煤炭修订《煤炭产业政策》,实施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探索创新煤炭市场监管机制,推动电煤运输市场化改革。
对比能源局去年的工作安排,能源监管得到强化。2013年,能源局着手整合地方能源行业管理部门与能源监管机构力量,启动5个方面、12项能源专项监管。
2014年能源局继续加强监管,包括监管能源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标准、项目落实情况,能源安全监管,对电网、油气管网等垄断环节监管,能源项目核准事后监管,电力普遍服务监管,执法能力和制度建设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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