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综合消息 2月16日讯,海南椰岛2月1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月10日收到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转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木薯燃料乙醇项目核准的批复》。
为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开发石油替代资源,提高清洁燃料比重;发展低碳经济,减排温室气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生产、消费的良性循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可持续发展,该批复同意建设海南10万吨/年木薯燃料乙醇项目。项目单位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据核准,该项目建设地点在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内,占地面积约30.2公顷,项目总投资为4301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1509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50%。
该项目由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0.13% 资金 研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建设,其中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总资本的70%,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占30%。资本金以外的投资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海南椰岛表示,目前,公司年产10万吨木薯燃料乙醇项目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项目用地、合作方沟通、工艺环保、原材料供应等)正在稳步推进,公司将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要求,完善相关前期工作手续,力争2014年项目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