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裁对欧美四氯乙烯反倾销

   2014-02-19 中华石化网中国化工报

39

中华石化网讯 2月17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四氯乙烯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商务部初步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四氯乙烯存在倾销,国内四氯乙烯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自2014年2月1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四氯乙烯时,应依据公告中列明的各公司倾销幅度向我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该产品进出口税则编号为29032300。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弘扬石化精神,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