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2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会上获悉,中国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项目(新粤浙)正有条不紊地推进,项目建成达产后,初步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840亿元,上缴增值税33亿元,所得税35亿元,可为自治区提供各种就业岗位1000多个。
2013年9月23日,国家发改委同意新疆准东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共建五彩湾、大井、西黑山、喀木斯特、和丰5个气源点工程,建设规模达300亿立方米/年,明确所产天然气通过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输送,两个项目互为配套。
目前,该项目可研报告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并完成全线63处场站及69处大型河流、67处山岭隧道的测量机选址勘察等。
中国石化拟与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在新疆当地注册组建中国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实现就地纳税。该项目将对新疆煤化工基地建设起到极大的引领和带动效应,促进新疆地方经济发展,实现中国石化融入地方、合作共赢,服务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愿景。
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包括一条干线昌吉(木垒)—韶关和伊犁、准东、南疆、豫鲁、赣闽浙及广西六条支线,全长8372公里。管道用钢量421万吨,投资估算13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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