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改将继续深化

   2014-03-06 中华石化网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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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其中一条重要措施就是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这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在随后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首次记者会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表示,虽然难度较大,但要在今年坚持推进价格改革。记者了解到,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将是其中的重头戏。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我国围绕资源性产品、促进节能环保推出了一系列价格改革措施。在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改革的同时,对油品质量进行了升级,对油品实行了优质优价政策。汽油国Ⅳ标准已经全面实行,上海、北京、江苏的一些城市已经提前使用国Ⅴ的汽油,到2017年全国都要用国Ⅴ的汽油和国Ⅴ的柴油。

去年国家发改委还调整了非居民用气的天然气价格,化工行业有切身感受。2013年的增量气价格一步调整到位,2012年之前的存量气价格分3年达到增量气的价格。现在存量气的价格为每立方米2元左右,增量气的价格为每立方米2.95元。徐绍史表示,这两个价格将在3年之后达到一致。

可再生能源加价和环保电价也在去年出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从0.8分提到1.5分,这样国家就可以建立基金去补贴可再生能源;脱硝、脱硫、除尘环保电价政策出台,促进了节能减排。

徐绍史表示,今年要坚持推进价格改革。要总结完善阶梯电价,指导落实阶梯水价,适时出台阶梯气价政策。要继续放开一部分价格和收费的管理,暂时放不开的,要加快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促进节能环保的价格政策。

一些代表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必须加快推进油气、煤炭等领域的价格改革,扭转资源过度使用、环境压力不断加大的局面。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曹湘洪认为,中国资源性产品当前的价格根本无法向社会传递资源紧缺、能源供应不足的信号。而且,中国较低的能源价格实际上还补贴了国际市场。由于能源成本低,出口产品中很多是初级产品和高耗能产品。

代表委员们预计,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将在两会后全面提速。据分析,油气领域的价格改革需要与行业改革同步,将促进天然气管网公平接入和开放,推动完善油气价格机制,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煤炭则需要推进税费综合改革,资源税从价计征也可能延伸到煤炭产品。

记者了解到,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各地也有着自己的设想,如内蒙古等地提出要从价计征煤炭资源税,四川着手完善资源开发利益补偿机制,推动建立天然气市场化定价机制,调整优化销售电价水价结构。

编后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已经是个老话题。国家“十二五”规划、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将其列为改革任务之一,而此次又被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

老话题被反复提及,足以见其重要性和艰巨性。长期以来,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被低估,价格体系被扭曲。这导致了石油、煤炭、天然气等宝贵资源被滥采滥用,造成了环境污染,还制约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比如有的资源富集的地区,凭借较低的资源成本,大力发展高耗能、高污染且产能过剩的低端产业,不仅破坏了资源和环境,自身也陷入无以为继的困境。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煤电油气等价格机制改革已经取得成效。煤炭取消重点电煤合同,价格市场化;原油价格放开,汽、柴油零售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天然气“净回值法”形成门站价格已在全国推广;实行阶梯电价,大用户直购电改革试点规模不断扩大。但是,与我们的资源紧缺性、环境问题的迫切性相比,改革还远远不够。

资源性产品价格如果不能反映其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粗放利用、粗放发展的冲动就难以抑制。化工行业主要利用油气煤等资源进行生产,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改革对行业来说影响重大。从眼前看,似乎很多企业要多付出那么一点代价;但从长远看,则是转型升级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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