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2013年我国又新建43座焦炉、新增产能2660万吨,全年焦炭产量4.76亿吨,同比增长8.1%。在近日召开的“2013年焦化行业信息发布会暨2014年市场运行研讨会”上,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会长崔丕江坦言,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严重。
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局局长肖春泉深入分析了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及工业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与问题。制造业增速放缓对焦化行业影响不容忽视,化解过剩产能的任务日趋紧迫。
针对焦化行业发展现状看,产业政策司副司长辛仁周表示,一方面需求不足,另一方面却干劲儿十足,产能过剩问题已不容忽视。化解过剩产能的有效路径之一是淘汰落后产能。下一步,要从规模、能耗、环保三个方面推进焦炭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辛仁周表示,相关部门将加大对焦化行业的检查力度,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积极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被列入淘汰计划。对于企业而言,要过规模、能耗、环保三大关。“三条标准中的哪一条不达标都不行。”他强调。
产量平稳增长企业效益不佳
总体上看,2013年,我国焦化行业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焦炭和化产品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国家取消焦炭出口关税,焦炭出口增长较为明显。由于全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突出,2013年行业平均产能利用率约74%,尤其是增产不增效,高成本低效益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
据国家统计局快报,2013年全国生铁产量7.09亿吨,同比增长6.2%,焦炭产量4.76亿吨,同比增长8.1%,焦炭产量增速高于生铁。
2013年,我国焦炭产量超过1000万吨的省(市、区)达到11个,其中超过2000万吨的省(市、区)有8个。全国煤焦油产量约2000万吨,粗(轻)苯产量约500万吨,焦炉煤气制甲醇约600万吨,相比2012年保持一定增长。
在进出口方面,量增价跌态势凸显。去年全国焦炭出口467.3万吨,是2012年出口量102.06万吨的4.6倍,出口平均价格为每吨243美元,同比下跌45%。其原因主要是国家取消焦炭40%税率的出口关税,出口成本降低,提升了我国焦炭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但是,由于国内外炼焦煤价格持续走低,焦炭的整体价格基本处于下跌的态势,加之国际市场需求有限,焦炭出口价格受到抑制。
从炼焦煤市场供需看,总体态势宽松。近几年,由于我国焦炭产量增长放缓、出口量大幅下降,加之国内炼焦煤矿山的投产增产,进口炼焦煤持续增加以及国内运输条件的改善,总体上炼焦煤供需基本平衡,市场和价格的波动,尤其是大起大落的状况得到了有效调整。从发展趋势分析,炼焦煤的供需状况将较为宽松。
从市场运行特征看,2008年下半年以来,我国传统制造业产能普遍过剩的问题日显突出。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39个工业大类产业有21个产能严重过剩。从近三年焦炭价格的走势,可以证明我国焦炭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2011-2013年,独立焦化企业焦炭出厂含税价整体呈下滑趋势。目前,由于国内焦炭需求增长总体放缓。中焦协预计,在没有解决严重过剩产能之前,我国焦化市场频繁波动的运行状况,将成为基本的常态。
从一定程度上看,行业新增产能对优化产业结构具有积极作用。据中焦协初步统计,2013年,我国新投产焦炉43座、新增焦炭产能2660万吨,新增产能均为炭化室高≥5.5米捣固、≥6米顶装及以上焦炉。即便如此,焦化行业增产不增效,高成本、低效益的状况仍未改变。
目前,最令焦化企业困扰的是经营效益问题。近三年来,尽管全行业总体上还略有利润,但是每年企业的亏损面基本在40%左右。独立焦化企业经营效益正在出现分化,在焦炭消费量较高地区,焦炉煤气利用、化产品回收与加工做得较好的焦化企业,例如山东、河北省的大部分独立焦化企业,2103年盈利情况较好,而山西独立焦化企业亏损的企业较多。
形势稳中向好环保压力陡增
展望2014年我国焦化行业发展态势,崔丕江表示,宏观经济形势趋势向好,焦化市场经济体系有待完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与效益仍是全行业的首要任务。
从全球经济发展趋势看,尽管全面复苏仍然缓慢,但利好情况已经显现。从我国宏观经济发展和中央经济会议提出的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判断,2014年,我国经济的增长速度,仍将保持在7.5%左右。中国的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仍在发展之中,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处在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预测,2014年我国粗钢产量将保持3%的增长水平,并迈上8亿吨的台阶。可见,2014年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将比上年有所改善。由此,焦化行业协会预计,2014年我国焦化行业的经济运行应基本平稳,焦炭产量也应保持小幅增长的趋势。
与之同时,我国的经济运行状况,仍然处在新旧体制的转换过程中,统一开放和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因此,中焦协提醒企业,要对中国市场经济中出现的各种不规范问题和现象有一个清醒客观的认识。
值得关注的是,近两年,国家对焦化行业的节能减排制定了更加严格和标准更高的规定。
2012年6月,环境保护部颁布《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标准规定,现有企业从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过渡期指标,新建项目企业按新标准执行。新标准增加了多环芳烃等15项行业特征污染物指标,从中焦协掌握的情况看,我国绝大部分焦化企业尚不能全面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013年10月,《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发布,新标准规定了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限定值、准入值和先进值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其中现有焦化企业顶装焦炉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规定为≤150千克标煤/吨焦,比GB21342-2008标准降低5千克标煤/吨焦。
从整体上看,我国目前的焦化市场还是一个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竞争不规范、市场起伏波动频繁的市场。同时,供需双方的长期合作意愿和诚信受到严峻的挑战。这种状况在短期内还难以得到根本性改变。
崔丕江认为,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对市场现状应保持不埋怨、不消极、不畏难的态度,要积极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深刻理解和运用市场规则,力求在市场竞争中求得主动权。
产能过剩凸显提质增效是要务
除了外部环境外,焦化行业发展还要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瓶颈制约。崔丕江表示,焦化行业在转型升级、节能减排、提质增效新的发展时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突出问题。
例如,廉价要素供给的保障程度下降,企业将面临全方位的高成本约束。能源资源、物流运输,融资成本不断增长;工业用地紧张、价格昂贵;人工成本上升压力增大等。据统计,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占主营收入的比重已高达85.84%,扣除三项费用后,主营业务利润率只有5.4%。而2013年焦化行业主营销售利润率平均仅1.34%。
对于焦化行业而言,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十分艰巨。目前,我国的焦炭产能已经严重过剩,但是新建在建项目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013年新建43座焦炉、新增产能2660万吨。
崔丕江说,不得不承认焦化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状况,除了企业对市场缺乏深入调研,缺乏科学决策,信息不对称、盲目建设的因素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能源环保政策不能切实贯彻,再加上一些地区资源利用政策导向的影响(主要是内蒙古、新疆、宁夏和青海等富煤地区,规定煤炭产品必须就地加工50%及地方GDP考核的影响),宏观调控监管不到位也是重要因素。
目前,行业平均产能利用率2010~2012年为70%、2013年约74%左右。焦炭产能严重过剩。由于焦化行业产业集中度较低,化解产能过剩问题,交织着多方面利益调整因素。全国现有700多家规模以上焦化企业,而产能规模100万吨及以上的仅有180家左右,从集约经营的角度看,总体上仍处于多、小、散的状况。
另据中焦协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还有约100余家企业焦炉炭化室高度低于4.3米(炭化室高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合计约3200万吨落后产能。可以看出,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解决。
此外,企业管理粗放、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各类人才匮乏。在我国技改新建的大批焦化项目中,引进了部分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虽然国内设计和制造单位参与了工艺技术设计或国内设备配套,但是部分工艺技术与装备的核心技术仍尚未完全掌握。
焦化行业生存发展环境还有待改善。焦化企业作为分布式能源供应基地的地位未被认可,焦炉煤气作为城市燃气价格普遍过低,焦炉煤气发电上网、并网困难,上网价格低,焦化企业与石油化工、精细有机合成等相关行业之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等外部环境有待完善等。
针对这些问题,崔丕江建议,全面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与效益仍是行业发展的首要任务。要实现全面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与效益的预期目标,行业要着力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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