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大有可为

   2014-03-25 中华石化网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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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中国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压力。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实现绿色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努力建设生态文明的美好家园”作为2014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提出“必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下决心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在诸多举措中,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的变革是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正如国家能源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张国宝先生所言,能源工作的重点已经从过去增加产能保障供应转向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新阶段。

近些年,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取得了明显进展。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有较大提高。2012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占总发电装机比例达28%,比2005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20%,比2005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随着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成熟,风能和光伏发电的价格竞争力不断提高,大大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近年来,可再生能源新增发电设备投资占我国当年新增电力(行情专区)设备投资总额的一半以上。可再生能源产业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也呈快速增长之势,有效降低了建筑能耗。在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同时,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也提高了欠发达地区人民的生活质量。通过实施“送电到乡”和“金太阳”等工程,不仅陆续解决了近千万西部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也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动力。

尽管如此,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仍有不少障碍需要克服,其中既有技术问题,也有体制机制和政策问题。如,我国可再生能源研发投入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新技术应用和产业化过程中还有很多技术难题。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尚不能反映资源稀缺性,资源环境税收机制还不健全,碳排放交易市场发展滞后等。这些问题对可再生能源的持续健康发展有较大影响,迫切需要解决。

可再生能源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技术驱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更需要改革推进与政策配套。包括:进行科学的项目前期论证和准确的资源评估;加大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投入力度,建立研发与推广示范体系;加强需求引导,健全激励与补偿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项目规划与电力和电网规划相协调;加强监督,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推进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等。只要我们科学决策,积极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培育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就大有可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就可以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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