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就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发表意见

   2014-04-24 中华石化网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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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国家发改委近日公布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西部12个省(区、市)均有多个化工项目列入其中。按照财税政策,进入《目录》的产业将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是25%。中国化工报记者连日来采访了解到,业界对于各地特色优势产业进入鼓励目录普遍持赞同态度,而对于多省区鼓励发展煤化工产业则表示了担忧。

在《目录》中,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以促进各地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如,贵州磷矿资源丰富,再加上水、煤互济,《目录》将磷电化一体化资源综合利用纳入贵州省的鼓励类产业;西藏、青海盐湖资源丰富,《目录》将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纳入了这两个省(区)的鼓励类产业;而广西拥有丰富的甘蔗、木薯类等生物质资源,粮食之外的生物质乙醇制乙烯成为广西的鼓励类产业。对此,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了赞同。

而西部各地新增鼓励类产业也有雷同的地方。如,西部12个省(区、市)中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8个省区均将年产超过50万吨的煤经甲醇制烯烃、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生产列为鼓励类产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兼煤化工专委会秘书长胡迁林接受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的安排,可能会引发新一轮重复建设,导致产品同质化和恶性竞争,影响产能的有效发挥和行业整体效益提升,或将造成资源和资金的浪费。

胡迁林还认为,伴随着北美页岩气开发和中东油气资源富裕区不断加大深加工力度,海外低成本石化产品将对我国石化产业带来巨大冲击。假如西部地区一哄而上煤化工项目,无论企业还是行业都将面临较大风险,而且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王凤春也认为,西部地区具有资源条件,发展煤化工项目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大面积鼓励发展不一定合适。

另据中国化工报记者了解,西部12个省(区、市)的新增鼓励类产业中均有汽车整车和专用车制造,令化工界感到振奋。业内人士表示,这对轮胎、汽车零配件等车用化工品的发展是个利好消息。据悉,去年实施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增加了汽车整车制造和专用车制造,汽车制造业逐渐向西挺进,大众、通用等国际汽车商均纷纷在中西部扩大生产。专家表示,随着《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实施,车用化工品企业将迎来一场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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