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碳交易配额拟由国家统一发放

   2014-04-21 中华石化网人民网

417

  

    在日前举行的“低碳转型与碳市场建设高峰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明确表示,为建立更大范围的跨区域交易市场,国家会加强法律支持及配套政策,尽快完善碳排放交易的顶层设计。

拟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市场

孙翠华在论坛上透露,我国今年将提出新的全国碳排放管理办法并制定国家碳排放总量和交易总量的初步方案,今后,碳排放和交易配额将确定自上而下进行分配,由国家出面分配配额,统一标准,建立跨区域的市场。

孙翠华称,现在市场建设的步伐,比原来想象得要快得多。今年要加快建设全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目前它已经作为中央2014年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要求今年必须出台一些重要的文件。

“我们主要的进度大概是:今年要提出全国的碳排放交易的崭新的管理办法。工作进度要细化到每一个月的进展。10月完稿,征求各部门意见,12份要交有关会议讨论。我们发改委内部要求更高,要求10月份就提交内部讨论。”孙翠华说。

提到今后全国碳交易建立方向时,孙翠华明确,为建立更大范围的、跨区域交易市场,交易总量将由国家根据各省工业企业规模,按照统一的标准,由国家将排放、交易配额确定完成后发放到省市级政府,再由各地政府分配给企业。

  跨区域碳交易需破解多重障碍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已经开市的各地碳交易市场在配额、标准等多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别,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各地碳交易价格大相径庭,给跨区域碳交易的实现带来多重障碍。

“在经过多地试点,积累了一定经验后,今后有望实现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也只有全国联网实现自由的跨地区交易,碳交易才会起到更充分的减排作用。”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北京市环交所总裁助理周丞表示,如果碳交易要实现跨省市交易,首先必须要确保减排的同质性,统一规则发放配额,保证各省市所减排的每一吨碳都是一样的,这样才能形成基本的流通;其次,各地要统一监管和企业报告的标准,形成一致的报告监测核查体系。

  亟需探索形成配套政策

随着4月2日湖北碳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七个试点地区已有六个正式上线。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称,争取到2020年,把湖北碳交易市场建成覆盖全国、与国际接轨的全球第一大碳交易市场,取得全球碳交易定价权。

在几个碳交易市场试点中,湖北虽然启动较晚,但因当地产业重型化、高排放企业多等特点,被外界普遍看好。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王海说,一方面湖北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偏重,碳交易的总盘子比较大;另一方面也说明湖北碳交易的制度设计较好,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较高。

不过,在北京嘉华咨询顾问公司行业分析师王晓麟看来,目前多个碳排放交易市场均存在交易量不持续、企业参与度较低、交易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特别是当前超标排放惩罚不明确的问题对碳交易市场有所制约。

《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于近日正式出台,引人关注的是,对碳排放权交易违规的处罚非常严厉。“只有深圳市场明确规定,当地企业如果碳排放超过给定额度,政府可按照碳配额成交市场价的3倍予以处罚。”王晓麟表示。

而在业内看来,碳交易试点地区首先应积极探索碳交易市场配套政策机制的建设,只有“有法可依”,碳交易才可能成为真正的市场行为,并为今后建立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铺平道路。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弘扬石化精神,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