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城市燃气等价格改革应分散决策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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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新闻网:国家发改委今日表示,中国城市燃气等公用事业价格改革 ,必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财力雄厚的地方,政府要多负担一些公用事业发展的投入;财力欠缺的地方,可采用财政、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办法,实施多种促进发展的灵活价格政策;要区别情况,分散决策。

  为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国公用事业价格改革正在各地轰轰烈烈地展开。而部分地区借改革之名,行涨价之实,则令民众颇多怨言。国家发改委今日的表态被解读为向各地涨势如虹的公用事业价格打了一支镇静剂。

  近日,广东省物价局发文停止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增容费、开户费等费用便获得国家发改委的认可,该做法被后者视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并对"全国的价格改革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中国官方就此称,随着经济的发展,燃气企业亦已积累了一定的发展资金,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的条件已经具备。

  发改委此次特别要求各地,制定和调整公用事业价格,要切实履行价格听证、成本监审等程序,既要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又要尽量减轻民众负担。不过,从目前情况看,中国地方上的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多数仍未完全摆脱"逢听必涨"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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