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87家污染企业领到限期“淘汰令”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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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山西省环保局公布了今年实施环境污染末位淘汰的87家企业及设施名单,并划定了淘汰期限。
  据了解,在87家企业中,阳泉市的盂县巨斌瓦厂、平定县娘子关化工厂、阳泉市柳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朔州市的怀仁县红旗煤矿要求实施整体关闭,包括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在内的83家企业被要求对其部分落后设施实施淘汰。据介绍,对于整体关闭的企业,要求吊销证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拆除产生污染的设备和生产系统供水供电设施,恢复地形地貌。对于只淘汰污染设施、不实施整体关闭的企业,必须在限期内将列入环境污染末位淘汰名单的设施彻底拆除。
  山西省环保局负责人表示,如果涉及到的企业不能如期完成淘汰任务,随意放宽关闭淘汰标准,不执行停水停电、吊销证照命令、弄虚作假,包庇、放纵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环保部门将会同监察部门,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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