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中国是一个新兴的发展中大国,在新能源领域近几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在前进的道路上,总是荆棘丛生。现在美国和欧盟又在对中国光伏电池板进行反补贴的制裁,每每想到这些,我们心中都感到很沉重。
5月下旬我到新疆参观了哈密和吐鲁番几个可再生能源项目。为了配合疆电外送,在哈密地区一共规划建设了660万千瓦的火电,600万千瓦的风电,120万千瓦的太阳能发电,现在都在建设当中。可以预见,哈密地区很快就将形成一个1000万千瓦以上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在哈密地区也有一个光伏发电工业园,已经并网的光伏发电能力有60万千瓦,一共有21个投资运营业主,这些投资业主既有央企,也有地方国有企业,还有民企和外企。哈密的同志告诉我,他们发展光伏发电的积极性非常高,投资者也非常踊跃,现在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国家批的光伏发电控制指标太少,现在还在下计划指标。目前只剩下两万千瓦可以分配,其他就没有指标了。
我就问他们,这里的风光资源这么丰富,国家为什么还要控制指标,为什么还要控制你只能搞这么多呢?回答是因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仍然需要国家电价补贴,受补贴资金的限制,所以有规模的限制。
我马上跟国家发改委价格部门沟通了一下,去年以前我们每度电征收8厘钱的可再生能源基金,现在这个不够了,现在一度电是收1.5厘钱的可再生能源基金,理论上去年可以收540亿元可再生能源基金,但是总有收不上来的,所以实际数要比理论数少一点,这个基金是由财政部负责收取和管理,后来主要补给电网公司,因为主要是差价部分。
这里可再生能源基金大部分是用来补贴风电、太阳能发电的电价,也就是说高于当地燃煤火电标杆电价的部分,由可再生能源基金来补贴,以哈密地区为例,煤电火电上网电价0.25元。昨天我从宁夏回来,宁夏才0.28元,在当地这个电价是很便宜。风电是0.58元,每度风电还要补0.33元,太阳能发电现在国家定的是0.9元,每度电要补0.65元。
如果按照这个机制,每年收取的可再生能源基金总数除了有点增量以外,大体上是固定差不多的。所能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也就是恒定的,所以在这样的机制下,可再生能源怎么能够大发展呢?发展不起来,你只能按照基金多少才允许你发多少,这个数就固定死了。
如果按照这个机制,就很难有大的发展。所以我就想可再生能源要得到大的发展,一定要在机制上进行创新。创新的方向,应该是逐渐减少补贴,甚至最终做到不要补贴。以燃煤发电如果有一定竞争可比性,作为投资运营商来讲,我想不希望减少甚至取消补贴,他们希望国家补贴多多的,不要取消,假如我是投资商,可能我也很容易有这种心态。
但是,辩证来看一下这个问题,如果继续要政府给大量补贴,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就不可能做大。如果能够减少补贴,规模就可以做大,从宏观经济学来讲,就是你要求补贴得越多,发电量就越小,要的补贴越少,发电量可能越大,所以必须权衡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关系。
我从自己的工作经历当中,给大家举两个例子。一个是上海浦东开发,当时上海一句话,宁要浦西一张床,不要浦东一座房,因为当时浦东交通很不便,当时还是江泽民同志当书记的时候,就建了南浦大桥和杨浦大桥,按照常规思路,交通部门建好以后就要收费,就像我们现在到机场高速公路一样要收费,收费以后再去还贷,这是传统思维,但是如果继续收费的话,仍然没有多少人愿意到浦东,也不方便。
所以市政府就有激烈的争论,一种意见就说应该收,收来的钱才能还贷,另一种意见是不能收,应该鼓励大家无偿使用基础设施,鼓励大家到浦东去,那么这个桥谁来还,用浦东以后发展的综合效益来还。最后市政府做出正确决策,这两座桥不收费,那不收费交通部门不高兴了,这个钱谁来还?但是事实证明浦东后来较快发展起来了,它的收益完全可以还这两座桥的钱,这就是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比较。
后来我又经历了上海的大小洋山港,当时修了一个东海大桥,同样也提出来要收费,要不然三十公里海上建的桥谁来还钱,所以每个集装箱要收一定的费用,可是有人提出,每一次过东海大桥,要收这么多钱,人家的船为什么要到你这儿来,卸到釜山或者高雄不就可以了,干嘛到上海来?
所以这个钱不能收,那么你不收这个钱谁来还?同样利用综合效应来还,最后市政府也做出决定,东海大桥不收费。这样的话,大量吸收集装箱到大小洋山港,现在大小洋山港一年的集装箱已经超过香港的数字。
我讲这些例子就是想让光伏投资商思考,是多向国家要补贴还是努力降低成本比较好。风电太阳能没有燃料成本,为什么发电成本比燃煤还要高呢?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主要由贷款财务成本,设备折旧等构成,现在这几年虽然可再生能源有困难,但是搞风电投资的基本还是能赚钱的,主要是由于投资成本在不断下降。
这里我想顺便说一下补贴,国家对于风机制造商或者太阳能板是没有补贴的,我们补贴是补在电价上,现在搞设备的人,其实成本是很苦的,像风电一千瓦设备价钱只有四千块钱,所以这个竞争非常激烈,补贴只补在电价上,但是现在外面就有人说某某风机制造商得到政府巨额补贴,我想这不是事实,所以我们不要授人以柄。
从降低风电、太阳能成本的角度来分析,补贴补在哪个环节,我认为也是可以研究的。例如为了减少财务成本,能不能给风电、太阳能贷款定向降准,新能源贷款能不能也给予定向降准,或者给予补贴贷款,延长贷款期限,延长折旧年限,这些措施也能够降低发电成本,不是一定要补在电价上,如果采取这些措施,同样能够降低发电成本,这就是所谓软成本和硬成本的关系。
在电价上要逐步做到比其他能源的发电有竞争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能不能做到和燃煤发电价格有竞争力,这是我们新能源能不能发展起来的很大问题。
(作者张国宝,国家能源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本文根据其在“第八届中国新能源国际高峰论坛”的发言编辑、删减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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