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销售负责人、销售人员、储存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以及接触易制毒化学品的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规定了企业管理机构、采购管理、生产和储存管理、销售管理、培训教育、信息填报和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等各项责任。
《指南》要求,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各项台账及档案、资料,至少应保存3年备查。要逐步建立各项台账及档案、资料的电子文档,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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