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凉市甲醇汽车试点实施方案》正式通过国家工信部组织的专家论证和备案审查,标志着甲醇汽车试点项目正式在我市落地。据了解,本次通过工信部审查的试点市仅兰州、平凉和贵州省贵阳市3个城市。
与会专家听取了平凉市对实施方案的说明报告,经质询和讨论,专家组认为:平凉市具有多年推广甲醇燃料和甲醇汽车运营的实践和经验,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基础条件良好。《方案》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明确,内容翔实、全面并具有可操作性。试点的进度安排合理,组织机构完整,组织工作有序,相关配套政策到位;甲醇燃料供应,输、配、加注体系的建设方案合理,甲醇燃料采纳的标准符合要求;车辆的保养维修体系设置、参试人员的健康检查内容、地点明确,检查机构符合要求,参试人员培训以及甲醇使用的安全保障及其应急预案充分;数据采集系统完善,工作责任明确,拟定的采集数据渠道、方法和上传数据体系符合要求。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平凉市上报的实施方案符合工信部42号文件对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已具备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基本条件,建议尽快启动试点工作。
据了解,甲醇燃料是一种新型清洁燃料,可替代汽柴油,用于各种机动车、锅灶炉使用,是新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车用甲醇可节省燃料费用40%,污染物排放也远低于汽柴油。本次试点工作由平凉中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平凉双星商贸运业有限公司承担实施。中力公司负责甲醇汽油燃料的生产和运营,双星公司负责甲醇柴油燃料的生产和运营。我市现有甲醇加注站1个,为中力公司所建,加注能力为8吨/天,该公司运行3年来,已改装在用社会车辆260多辆,累计加注甲醇燃料55.7万公升,为客户节省燃油费用117万元。试点工作启动后,按试点方案要求,该公司将在平凉市区东西另行各建1座甲醇加注站;双星公司完成甲醇载重汽车中试后,按程序申报建设甲醇燃料加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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