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初稿拟定

   2014-08-22 中华石化网国家石油和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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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6日获悉,《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初稿已拟定。国家能源局历时5个月在河北、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等省份的节能减排调研结果并不乐观:部分发电企业存在个别时段超标排放现象,节能工作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尚不完备,高效环保机组尚未充分发挥优势作用。在这一严峻形势下,作为国家能源局今年的12项重点任务之一,该行动计划呼之欲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近日在安徽、上海等地就此进一步调研,要求抓好行动计划出台后的任务分解、土地财税等配套政策出台。

  能源行业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战场之一。此前发改委、能源局、环保部联合下发的《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提出的首要措施,便是要加大火电、石化和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按期达标排放,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火电、石化企业及燃煤锅炉项目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从2013年12月以来,国家能源局组织各有关监管派出机构开展了以河北为驻点省份,以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等为重点省(市)的电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管工作。专项监管工作历时5个月,经过企业报送材料、驻点调研、现场检查等环节,专项监管工作现已分别形成了有关各省(市)电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管报告。

  河北作为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的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重要区域之一,共有89家电力企业被列入此次检查范围。现场检查共发现问题102个,其中节能方面问题45个,减排方面问题57个。由于部分机组环保设备建设时间早,技术路线选择不当、技术标准低或设备存在缺陷,环保设备运行规程不健全等诸多原因,部分发电企业存在个别时段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与此同时,节能降耗技改不及时,节能数据填报随意性大,报送数据自相矛盾或与现场检查核算的情况明显不符。值得注意的是,大唐、华电、国电、冀中能源等大型国企当地分公司的名字赫然在列。

  这使得国家能源局不得不加速《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的出台。在上海调研的现场座谈会上,国家能源局通报了《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初稿)的主要内容,并听取19家发电企业代表在节能减排方面的经验,以及对优化调度运行方式、出台财税补贴政策、完善节能减排电价机制等多方面的建议。

  吴新雄强调,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和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提出了“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发展方针和“节能优先、立足国内、绿色低碳、创新驱动”的能源发展战略,明确要求提高煤电机组准入标准,对达不到节能减排标准的现役机组实施升级改造。

  他要求,近期要进一步深入调研,汇编典型经验,抓紧组织拟订《 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把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责任和进度要求具体化,突出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吴新雄说,要抓好行动计划出台后的组织实施,拟定修订线管技术标准,把任务分解落实,分地区、分企业签订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书。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出台有关土地、财税、电价、信贷等政策,抓好政策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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