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工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同时它也是污染较重的一个行业,但是,至今我国没有一个专门针对石化工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由“两桶油”主要负责编制的《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弥补这一空白。目前,环保部正在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的编制说明称,标准实施后可将大大减少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其中,部分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发达国家接轨。
标准的编制说明透露,标准是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两大集团承担该系列石油、石化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编制、起草任务,其中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主要负责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编制。
据标准的编制组介绍,随着一系列乙烯装置的建成投产,到2010年年底我国乙烯总产能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乙烯生产国。其中,中石化和中石油所拥有的乙烯生产能力占绝对优势。另据石油化工协会统计,2011年我国石油化工企业总产值已超过11万亿元,生产化工产品6万多种。2011年全国危化品普查数据显示,有机化学工业企业28万多家。
石化工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污染威胁。以废水为例,标准的编制说明表示,国外年产35万吨乙烯及其衍生物的工厂每天排出的废水量为1.6×104m3。石化工业涉及到水的污染物就有多类,其中包括含酚废水,含硫废水,废碱液,汽包排污等等,且废水成分复杂,并含有多种重金属;石化工业排放大气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目前,适用于石化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仍然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现行国家污染物综合性排放标准,我国没有专门的石化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部认为,这也是该部编制标准的一个最根本的原因。
标准的编制组称,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它适用于现有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同时,标准水污染物因子包括COD、BOD、pH、总有机碳、石油类等14项常规二类污染物;工业废水特征污染物61项;包括总铬、六价铬等7项一类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因子包括常规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以及43种特征有机污染物。
标准编制说明称,大气特征有机污染物是考虑了三方面因素确定的,其中一项是德国大气污染物分级控制标准中关于毒性物质和致癌物的分级和限值。“限值确定是考虑国内外排放标准和我国GBZ2限值,取其中最严格的要求。”编制说明表示,大气特征有机物的种类和污染控制要求考虑了我国已采取控制的污染物、高毒污染物和明确致癌物,污染物排放限值主要国内外排放标准以及职业卫生接触限值,取其中最严格要求。
“实施本标准后与现行标准比,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可减排水污染物COD约30%,氨氮约20%,水特征有机污染物约30%;减排大气常规污染物约50%,有机特征大气污染物95%。”编制说明认为,标准实施后将改善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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