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解读:输血、动刀都对谁?

   2014-09-30 中华石化网财经国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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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时4年,《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下称《目录》)在2014年8月20日公布。这份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文件,意味着新一轮西部开发方向的确立。

  早在201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曾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要求国家发改委编制《目录》,以对接西部地区的财税优惠政策及投资保障思路。

  希望《目录》尽快出台的呼声从未间断。中国社会科学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魏后凯表示:一方面,这是西部12个省区市与中央“讨价还价”的结果;另一方面,十几年西部开发所积累的严重问题,必须经此进行调整和解决,所以“格外慎重”。

  新增的鼓励类产业中,新疆为40项,青海及西藏分别为25项和13项,其余10省区市均在30项以上。而《目录》公布至今,短短一月,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和投资环境,已开始悄然改变。

  输血新型能源

  2014年8月,大唐国际发电有限公司发布财务中报,披露其煤化工项目亏损额达13.67亿元,旗下三大重要煤化工项目至今均未投入运营,导致资产负债率高达84.69%。

  与此同时,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期中报则显示,其新能源产品及集成工程营收达30亿元,同比增长169.85%。除全国规模第一的EPC太阳能光伏产业正向BT转型外,同时涉足风电EPC/BT项目。

  同为能源类企业,央企大唐国际与民企特变电工,均重点投资西部。

  大唐发电的三大煤化工项目中,两大项目位于内蒙古且均为西部开发重点工程。特变电工则长期扎根新疆,辐射全国。正因如此,《目录》所传达的西部开发产业导向,在两家企业的投资成果及战略调整上,反映得格外明显。

  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家对《目录》内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将区别于现行25%的法定税率,只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可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录》对新能源产业的重点“照顾”,使得目前我国唯一拥有全太阳能产业链的特变电工更加“如鱼得水”,而新能源项目市场的“回暖”,将推进特变电工的产业结构调整。

  利好效应随之显现。9月18日,特变电工发布系列公告,公布与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阿瓦提县、河北清河县、陕西神木县等签订共1370MW光伏发电、1049.5MW风电发电战略框架协议,拟投资额高达242亿元。

  “特变电工新能源BT订单大超预期,正是市场对《目录》公布的积极反馈。”西北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姚慧琴教授认为,新型能源的研发推广,是《目录》的重中之重,一来体现出煤炭市场减缩趋势,二来反映出政策对产业升级的引导。

  姚慧琴认为,在十三五规划起草这一时间“节点”上公布《目录》,“会督促西部地区的政府及企业结合区域特点和既有资源,对新型能源的推进和产业结构的升级狠下功夫。”

  12个西部省区市中,除广西外,太阳能项目均被《目录》列入。太阳能研究机构对此分析指出:“国家鼓励分布式能源建设、促进太阳能等新能源就地消纳的意图一目了然”。

  根据规划及现有布局,四川、云南二省主要侧重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技术的开发生产;甘肃、青海、新疆、宁夏、内蒙古,则主张鼓励太阳能发电系统及风力发电场的运营和建设;而在云南、宁夏、新疆和内蒙古,依托分布式电源的智能微电网技术被予以开发和应用支持;力求建立太阳能全产业链的西藏,则直接明确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检测、建设及运营”。

  9月10日,国家能源局向下发《关于加快培育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有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印证了上述规划及对光伏发电的扶持。

  “输血新型能源的力度前所未有,但《目录》公布前,国家发改委曾针对性释放过一次信号。”国家发改委相关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2013年,国家发改委曾印发当年西部开发工作通知,具体强调了西部地区须推进产业升级,“尤其须积极支持新能源”。

  与新能源产业处境相比,政策对煤化工产业的打压态度坚决。大唐国际巨额亏损背后既反映出上下游市场的现实环境,也反衬出新一轮西部开发对传统产业“动刀”绝非戏言。

  动刀传统产业

  早在《目录》正式公布前,大唐国际便于2014年7月发布公告,与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新公司”)签署《煤化工及相关项目重组框架协议》,拟将其煤化工板块及相关项目进行重组。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于2010年的国新公司,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其定位在于“配合国资委优化中央企业布局结构、主要从事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的企业化操作平台”。

  直到今年年初,大唐国际等相关领域企业还充满希望。2月份,国家能源局通报了煤化工产业“到2020年规划煤制油产能3000万吨、煤制气500亿立方米”的目标,被视作将开启煤化工产业的“工业化新时代”。两个月后,《目录》征求意见稿发布,煤化工项目在多个西部省区中也均有列入。

  7月始,形势急转。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明令禁止新建20亿立方米以下煤制气和年产100万吨以下的煤制油新项目。而在正式发布的《目录》中,西部煤化工项目全部被排除在外。

  对于煤化工项目政策的“突变”,姚慧琴认为:“一份简单的《目录》背后,凸显的是非常宏大的问题。十几年的西部开发,经历了一个‘爆发期’,‘爆发期’后,传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势必要拉开”。

  西部地区拉开产业调整的基础,在于其数量庞大但被长期忽略的新型能源储备。相关研究数据表明,中国陆地每年接受的太阳辐射能相当于24000亿TCE(1吨标准煤当量),若以1%的陆地面积、20%的转换效率算,一年可提供的能量就达48亿TCE;而我国10m高度层的风能总储量为32亿千瓦,实际可开发为2.53亿千瓦。

  2014年9月,国家能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张国宝在博鳌论坛上表示,在中国西北建设可再生能源基地的“装机容量可达3000万千瓦”,为世界第一。

  西部产业结构调整,还缘于现存的突出问题。魏后凯分析认为:“西部开发实施14年,一直以能源污染换取高速增长,单位GDP的能耗过高,加之产业发展未能形成合理层次,导致西部高速发展的同时,贫困问题加剧。”

  此外,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了解到,就全局战略而言,西部地区传统产业调整,在“十二五”与“十三五”的承接时期推进,具有其特殊意义:

  首先,中国为煤炭消费依赖第一大国,能源结构占比达67.5%。不仅煤炭西移与东部需求矛盾突出,集中于西部地区的煤化工产业,更面临着环保污染、缺水严重、产能过剩等多重困境。

  其次,“十二五”期间,中国工业发展“主要表现为工业内部结构的不断升级和优化”,需要以“清洁、低碳战略性新型产业”逐步替代“高耗能、重污染企业”。

  《目录》发布对市场的引导作用十分显著。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仅仅一个月,西部地区新增新能源项目签署便多达50余例。

  与此同时,姚慧琴分析认为,因原有西部开发的布局和倾斜,在传统产业的调整和升级上,在资金和技术上具有相对优势的四川、重庆、陕西等省市,步伐会迈得快一些,而相对落后的新疆、内蒙、甘肃等地区,则更需一个以煤炭产业为代表的传统产业退出、以光伏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进入的碰撞过程。

  “而且这个过程,既不会太短,也必须经历。”姚慧琴说。

  丝绸之路“脚本”

  相比以往,《目录》的另一个亮点便是配合城镇化及消费驱动的相关产业支撑,涉及民生保障及公共服务层面。

  记者梳理发现,公路、机场建设、口岸物流经营、城市水利工程、宽带网络覆盖、汽车生产制造及针对性地方特色产业的扶持上,《目录》在西部12省区市均有不同支持。

  国家发改委西部开发司司长秦玉才强调,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影响下,西部地区城镇化水平的提升空间将进一步增大,每年将会有500多万人转为城镇居民,并至少释放5000亿元的消费需求。

  上述产业同时也成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基础。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为西部地区的产业升级“提供了良好契机”,正因如此,“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路径依赖,“有望在经济带建设的过程中有所减轻”。

  这与《目录》重点引导的新型能源开发及传统产业改造契合。位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最西部的新疆,在《目录》中以40项鼓励类产业项目,位居西部地区之首。

  2014年9月13日,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杜尚别2号热电厂一期工程竣工点火暨二期工程开工奠基仪式,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共同出席。

  自2006年起,特变电工先后为塔吉克斯坦建设了220—500千伏南北能源大动脉等六个输变电工程。特变电工董事长张新表示,集团在西部新政中“趁热打铁”的重要目的之一,便是“布局丝绸之路经济带”。

  姚慧琴认为,《目录》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推进的一个“脚本”,从中央到地方,对加快西部经济发展及产业调整的政策将会随之“不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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