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函告我驻墨使馆经商处,称墨方已接受国内产业申请,决定对原产自中国和美国的硫酸铵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税号为31022101),并在当日的《官方日报》上发布公告。该立案决议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害相关方可在23个工作日内提交官方表格答卷和证据,对于已知进、出口商和中国政府,该23个工作日起算时间为在自调查机关寄出立案通知5天后;对于调查机关不掌握其通信地址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则应在立案通知在《官方日报》公告后5天起计算。以上两种情况,到期截止时间均为下午14:00。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损害分析期为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官方表格答卷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14:00。公众听证会拟于2015年3月18日10:00举行。利益相关方递交抗辩和结论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下午14:00。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石化精神,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