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印发《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2-08-13 中华石化网

98

核心提示:  钒钛是重要的战略资源,保护好、开发好宝贵的钒钛资源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含钒和钛的材料广泛应用

  钒钛是重要的战略资源,保护好、开发好宝贵的钒钛资源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含钒和钛的材料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铁路、医疗、国防军工、航空航天等行业,加强钒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促进钒钛产业可持续发展,对工业发展和国防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引导钒钛资源科学开发和高效利用,优化产业基地布局,推动产业升级,依据《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重点产业生产力布局和调整'十二五'规划》,我委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制定了《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以发改产业[2012]2346号文印发。《规划》是我国钒钛资源高效配置、产业布局调整、技术升级改造的重要指南,也是钒钛产业基地建设的重要依据。

  《规划》包括以下四个部分内容:

  一、规划基础和背景

  (一)规划基础。'十一五'期间,我国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及产业化集约型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资源储量分布进一步探明、产业基地雏形初步形成、综合利用取得新突破、产品基本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为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要问题。钒钛产业仍然存在资源开发粗放、利用水平不高,深度加工不足、未形成集聚优势,产品档次较低、创新能力不强,工艺装备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

  (三)发展形势。从国际看,世界其他国家钒钛产品生产消费量基本保持稳定,发达国家在尖端技术对我国实行封锁,亟需在高端产品研发、生产和应用上有所突破。从国内看,经济结构转型对产品质量提出更高要求,迫切要求钒钛产业加快转变方式、实现产业升级。

  二、指导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一条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钒钛产业发展道路,实现我国由钒钛资源大国向强国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坚持总量控制与结构调整相结合、坚持市场引导与宏观调控相结合、坚持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相结合、坚持合理开发与资源生态保护相结合、坚持国内开发与'走出去'相结合。

  (三)发展目标。产业布局形成集聚效应,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钒钛生产平稳增长,根据市场需求和国内外资源供给能力,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生产规模;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明确钒钛磁铁矿、钛铁矿、含钒石煤中钒资源综合利用率和钛资源回收率;自主创新实现新的突破,在高端产品研发、生产和应用上有重大进展,高档产品比例大幅提升;节能减排取得明显进展,减少废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提高废物回收利用率。

  三、重点任务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应重点开展的七项任务,包括:

  (一)严格控制提钒钢产量。禁止新增钢铁产能,明确攀西基地、承德基地内提钒钢规模。

  (二)推进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开发攀西地区钒钛磁铁矿资源,建设攀西国家级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整顿开发承德地区钒钛磁铁矿资源;适度开发滇中地区钛铁矿资源。各基地立足已有骨干企业,统筹发展,对基地内的钒钛产品发展规模提出具体要求。

  (三)加强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积极推进产业基地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部分矿区实行封闭保护,严禁将钒钛铁精矿作为普通铁精矿用于钢铁生产,鼓励企业对废弃物进行治理与回收利用。

  (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力争在2015年末淘汰平窑焙烧石煤提钒生产线、敞口式高钛渣电炉、无完善三废处理的钒钛生产设备等落后产能,对钒钛磁铁矿采选规模、五氧化二钒生产线、钛铁熔炼炉、硫酸法钛白粉生产线、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海绵钛生产线均明确了淘汰标准。

  (五)培育高端市场。打造一批产品档次高、技术创新力强、具有品牌优势的钒钛产品加工企业。

  (六)加速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推动一批重大核心技术研究,实现重大技术突破。

  (七)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降低开发、生产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消耗。

  四、规划实施

  《规划》提出七项实施保障措施,包括:

  (一)严格市场准入。在钒钛磁铁矿利用、五氧化二钒、高钛渣、钛白粉、海绵钛的生产等方面都提出了量化的准入标准。

  (二)实施有保有压的融资政策。加大对产业基地金融支持,对违规建设和产能落后企业,实施融资限制。

  (三)严格供地用地管理。对鼓励类项目,予以重点保障用地;对限制类项目,一律不得供应土地。支持企业积极做好矿损土地复垦、闲置土地利用。

  (四)鼓励尾矿废弃物综合利用。对尾矿、废弃资源利用效率高的企业或项目在专项资金安排、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鼓励。

  (五)推进直购电交易试点。推进符合条件的钒钛生产加工企业与发电企业开展直购电交易试点。

  (六)加强宏观引导与行业管理。政府部门要加强产业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的指导,协会在信息交流、行业自律、科技创新方面要发挥积极作用。

  (七)及时总结与宣传推广。及时报道基地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突出成绩,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