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化工产品质检中心(新疆)成立

   2015-02-12 中华石化网新疆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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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月8日,设在新疆质检院的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疆)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专家组现场验收

2月8日,设在新疆质检院的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疆)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专家组现场验收评审。这标志着新疆又一个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正式成立。

由此,在新疆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力推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之际,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疆)将为把新疆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升质检工作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起到重要作用。

新疆做为全国煤炭资源储备最大的省区,煤炭及下游产品的发展潜力巨大,为确保今后新疆煤炭化工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在新疆建立国家煤化工质检中心非常必要。为有效提升公共服务技术平台综合检测能力,2012年3月,新疆质检院上报了申请建立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请示。2012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同意筹建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疆)的批复》正式下达,具体由新疆质检院筹建。

国家质检总局于2015年2月8日组织专家组一行四人,通过采取样品检测、查阅资料、人员座谈、参观现场等方式,详细了解中心实验室建设情况,按照现场验收标准认真组织打分,顺利通过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疆)现场验收评审。

据了解,国家煤化工产品质检中心(新疆)的建成并通过验收,将充分发挥综合检测服务功能,将为煤炭、兰炭,焦炭,炭黑、电石、PVC、氯碱、硫化碱等煤炭相关产品;煤焦油、粗苯、焦化苯、蒽油、煤沥青、奈、石油焦、洗油、炭素产品、燃料油等煤化工产品;煤气、焦炉气、煤制天然气等;新型煤化工产品:煤制甲醇、甲醛、聚甲醛、煤制二甲醚、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1,4丁二醇、煤制醋酸、煤制丙烯酸等以煤为原料生产的精细化工产品;煤为原料的合成氨工艺产品;煤制尿素、液体无水氨、复合肥、三聚氰胺、工业硝酸、工业硫酸等方面的检验检测任务,为煤化工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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