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煤层气勘探开发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2015年及'十三五'时期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指导思想、目标、布局、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计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1万亿立方米;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力争达到40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开发200亿立方米,基本全部利用,煤矿瓦斯抽采200亿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建成3-4个煤层气产业化基地,重点煤矿区基本形成煤层气与煤矿瓦斯共采格局。
《计划》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的重点任务。一是分区域分层次开展勘探,加快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勘探,推进新疆、云贵等地区勘探,加强煤矿区资源综合勘查,形成规模探明储量;二是加快煤层气地面开发,建成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产业化基地,在准噶尔、鄂尔多斯等地区建设一批示范工程,突破低煤阶、深部煤层等复杂地质条件煤层气开发,大幅提高煤层气产量;三是加强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建设一批抽采利用规模化矿区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全面推进瓦斯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四是完善利用基础设施,根据资源分布和市场需求,统筹建设区域性输气管道,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压缩、液化站,推广低浓度瓦斯发电;五是强化科技创新,开展煤层气富集规律等基础理论研究,加快煤层气勘探开发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发布一批行业重要标准规范。
为确保发展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实现煤层气产业跨越式发展,《计划》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四条保障措施。一是强化行业发展指导管理,加强煤矿瓦斯防治机构建设,发布实施煤层气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出台完善扶持政策,严格落实煤层气市场定价机制,研究提高煤层气开发财政补贴标准,制定低浓度瓦斯利用鼓励政策,督促天然气基础设施公平开放。三是加大勘探开发投入,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研究提高煤层气最低勘查投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勘探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完善资源协调开发机制,推进山西省煤层气和煤炭资源管理试点工作,优化煤层气、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和时序,妥善解决矿业权重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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