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煤化工等四大工业2020年需节煤1.6亿吨

   2015-03-11 中华石化网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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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3月6日,工信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工业领域煤炭

3月6日,工信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

“工业领域煤炭消耗量大,除电力行业外,2012年工业领域煤炭消耗占全国煤炭消耗总量的46%,达16亿吨。其中焦化约占29%,煤化工占20%,工业锅炉占30%,工业炉窑占16%。”工信部节能利用与综合司副司长毕俊生对21世纪经济报道介绍,这四个领域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约占全国排放量的36%、45%、24%。

为此,《行动计划》针对上述四个行业提出了节煤减排的目标。“从操作上,我们以削减煤炭消耗量、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以四大行业工业用煤为重点,以煤炭消耗量大的城市为载体,要求煤炭消耗量大的地市制定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计划,组织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煤炭利用效率,防治大气环境污染。”毕俊生解释。

工业煤耗重点领域存在三方面问题

《行动计划》提出了四大行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具体目标。

毕俊生介绍,在目标的指标选择上,既包括煤炭消耗的节约量,也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三类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削减量,并确定了两个阶段性目标。

到2017年,实现节约煤炭消耗8000万吨以上,减少烟尘排放量5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60万吨、氮氧化物40万吨;到2020年,力争节约煤炭消耗1.6亿吨以上,减少烟尘排放量10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20万吨、氮氧化物80万吨。

“在全国360个地级市中,大约100个地级市煤炭消耗量在1000吨以上。”毕俊生解释,我们初步考虑如果可以在3年内组织推动20个煤炭消耗量大的地级市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计划,就可以实现2017年的目标;如果在5年内组织推动40个煤炭消耗量大地级市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计划,就可以实现2020年的目标。

同时,《行动计划》也指出,4个工业耗煤重点领域煤炭利用仍存在三方面突出问题。首先是能耗高、污染重,焦化、工业炉窑、煤化工、工业锅炉等主要用煤领域装备技术水平偏低,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其次是煤化工结构不合理,煤炭综合利用效率较低,部分产品存在产能过剩现象,产品附加值有待提高;再者,煤炭利用产业融合度不高,大多数煤化工企业相对独立,与相关产业衔接不够,煤炭整体利用水平有待提升。

对第一方面问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煤化工专业委员在工信部提供的解读材料里坦承,对于合成氨、甲醇、电石等传统煤化工领域,存在装备技术水平偏低,结构不合理,产能过剩严重等问题;对于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新型煤化工领域,仍面临着投资过热、部分技术仍在工程化示范中、运行不稳定、标准不健全等问题。

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三大任务

针对上述三方面的突出问题,《行动计划》提出了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三大任务。

首先,聚焦4个工业耗煤重点领域技术水平层面的提升。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经济合理、节能减排潜力大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引导企业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先从源头减少煤炭消耗及污染物产生,再配套相应的末端治理措施,达到或优于国家相关节能环保要求。

其次,聚焦煤化工产品结构层面的优化升级。在煤化工行业普及能化共轨理念,推进煤炭由单一原料向原料和燃料并重转变,鼓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大煤炭资源加工转化深度,提高产品精细化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新材料等新型煤化工,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多元化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

同时,聚焦区域内产业层面的衔接融合。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焦化、煤化工与冶金、建材等产业衔接融合,实现工业炉窑清洁燃料供给。在条件适宜的地区或工业园区,推进焦化、煤化工与区域集中供热一体化模式,替代分散中小燃煤工业锅炉。加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构建区域内能源梯级利用、优势互补、产业共生耦合的发展模式,综合提升区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整体水平。

各地应于今年9月30前上报实施方案

根据《行动计划》,各省级的工业主管部门将会同财政主管部门,组织煤炭消耗大的城市编制实施方案,并根据单个城市实施方案,汇总形成该省实施计划,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工信部。同时,自2016年起,每年年底前报送实施计划年度进展情况。

对比,毕俊生解释,“《行动计划》将实施载体确定为煤炭消耗量大的城市(地级或县级),除了从单个企业角度提出要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优化产品结构的路径外,还站在整个城市区域角度,提出要在城市辖区内的不同行业之间、工业和社会之间进行衔接融合,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区域内能源梯级利用,从而实现区域控煤、减煤、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体目标的完成。”

《行动计划》提出,通过建立多元化资金支持方式,要求利用各级财政资金中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改造、清洁生产、中小企业、淘汰落后等既有资金渠道,加大统筹力度给予支持。同时,发挥金融政策作用,鼓励地方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专业化节能环保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综合环境服务、金融租赁等模式,为企业提供技术和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实施方案提供绿色信贷等金融服务;引导民间资本设立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等,支持实施方案中的项目。

“下一步,财政部也在考虑是否拿出专项资金支持《行动计划》的实施。”毕俊生对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

“《行动计划》的落地还需要政策的引导。”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边程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目前限制煤炭的使用已经是各级政府普遍执行的政策,而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项目如何与限煤政策不仅不冲突且能互为依托、洁净煤项目审批层面如何落地,还需要政策的进一步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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