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环保部门可批新建PX化工项目

   2015-04-30 中华石化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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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家下放省审批项目火电热电项目,国家高速公路、运输机场,炼钢炼铁,稀土冶炼分离、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
  • 国家下放省审批项目

火电热电项目,国家高速公路、运输机场,炼钢炼铁,稀土冶炼分离、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和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对二甲苯(PX)等化工项目,煤化工项目,新建汽车整车,大型主题公园等。

  • 省下放市审批项目

1.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通用机场、涉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及不跨地级以上市的输油输气管道、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项目;

2.国家原油存储设施及不涉危化品的码头、泊位等;

3.民用船舶中低速柴油机生产、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相关系统制造、不以矿石为原料的铁合金项目、稀土深加工项目(非放射性部分)等工业类项目;

4.改扩建乙烯、PTA、PX等化工项目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5.已完成规划环评的市的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珠三角地区的水泥粉磨站和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项目;

6.涉国家级环境敏感区的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设施,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旅游类项目。

记者4月29日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获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5年本)》将于近日正式“出炉”,明确了将部分工艺较先进、环保技术较成熟、环境影响和风险相对可控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县。其中,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改扩建化工项目和不涉危化品的码头泊位等6类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由省级下放到市级。

2015年3月16日,环保部以2015年第17号公告发布了《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对部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整,下放了钢铁、冶炼、火电等一批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省环保厅承接了大部分由国家下放审批权限的项目,主要包括火电热电项目、新建对二甲苯(PX)等化工项目等。

同时,由于国家将不涉及跨境、跨省的输油输气管道、铁路、内河航运、桥梁、隧道、输变电工程等项目下放地方审批,今后由省审批的此类跨地级以上市项目将会有所增加。

省环保厅负责人表示,国家下放审批权限至省级环保部门后,今后上述类别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效率可望大幅得到提升。

省环保厅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执行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3年本)》施行两年多来,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些类别的项目的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较为成熟,其环评审批权限可进一步下放。

在此次《名录》修订中,省环保厅将环保部下放的和广东2013年版本中实际环境影响和风险可控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了市级环保部门,主要涵盖了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通用机场等项目。

有关环保专家指出,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后,项目上马速度会加快,但如何加强监管更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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