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鲁地区年底将统一供应国五标准汽柴油

   2015-05-28 中华石化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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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京、津、冀、晋、鲁、蒙六省区市2015年大气治理重点工作已经制定完成。到今年底,京、津、冀、鲁四省市将统

京、津、冀、晋、鲁、蒙六省区市2015年大气治理重点工作已经制定完成。到今年底,京、津、冀、鲁四省市将统一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六省区市制定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5年重点工作》(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六省区市在机动车污染、煤炭消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化解过剩产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港口及船舶污染等六大重点领域协同治污。

四省市统一供应国五标准汽油和柴油

机动车污染排放是PM2.5的主要来源之一,《重点工作》指出,各省区市应强化区域机动车污染的综合防治,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快油品质量和新车标准升级。到今年底,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四省市统一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天津年内执行新车国五标准,河北、山东尽快执行新车国五标准。

同时,要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京津冀地区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2万辆;推进配套设施建设,充换电站总数达到112座,充电桩总数达19600个。

秸秆利用率要达到88%以上

减少煤炭消费总量,也是治理大气污染的一项重要举措。力争到2017年,京、津、冀、鲁四省市削减燃煤8300万吨。同时,北京、天津以及河北省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等京津冀核心区域,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散煤污染治理力度,力争2015年基本完成低硫优质煤替代劣质散煤的任务。

对于秸秆焚烧引发空气重污染的问题,201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要达到88%以上,其中北京力争实现100%。《重点工作》还进一步明确京津冀及周边六省区市不得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在此基础上,北京市再压减水泥产能150万吨,关停国华、石景山两大燃煤电厂。

首次涉及船舶污染问题

《重点工作》提出,环保部出台相关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标准,各省区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调查,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清单,启动实施一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其中北京市开展石化、汽车制造等领域污染治理,减排挥发性有机物1.35万吨。

此外,协同治理方案中首次提到了治理港口及船舶污染的问题,探索研究环渤海区域治理措施。由天津牵头,与河北、山东共同开展环渤海区域港口及船舶污染排放状况研究,建立港口及船舶污染源清单,开展港作船、流动机械设备、工程船舶、码头加注设施建设等港口应用清洁能源试点示范,减少船舶燃烧重油造成的空气污染。

此外,今后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规划》的框架下,将组织编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科学制定路线图、时间表,有序推进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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