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目前进展顺利,共计135辆微型车投入运行,超过了原定115辆的试点任务,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位居第二。
在充分考虑资源禀赋和基础设施条件的情况下,近年来,陕西省选定在西安、宝鸡、咸阳、榆林和汉中5市开展甲醇汽车试点。
据悉,2013年8月,宝鸡市率先在陕西全省启动了15辆甲醇微型车的试车,也使陕西成为继山西省之后全国第二个正式启动甲醇汽车试点的省份。
2014年9月,西安市20辆甲醇出租车试点运行;同年11月,宝鸡市在已开展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启动运行了100辆甲醇出租车。
此外,去年6月,榆林市自行安排运行了5辆甲醇载重车。咸阳和汉中市各20辆甲醇出租车的试点也在推进中。
业内专家指出,陕西作为煤炭资源和甲醇生产大省,又是研发生产甲醇载重车(陕汽集团)和微型车(陕西通家)的重要基地,在陕西开展试点工作,对陕西经济发展将是一个新机遇,有利于培育形成一个以“煤——醇——燃料——机(发动机)——车”为产业链条的新兴产业,对实施车用燃料的多元化发展战略,保障能源安全,推进治污降霾,促进煤化工和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等,均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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