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美国对我轿车和轻卡轮胎双反案有了最终结果。当地时间7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表决,赞成美国商务部(DOC)针对中国轿车和轻卡轮胎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调查。这意味着现行惩罚性关税将延续至少5年。专家指出,我国轮胎企业应加速市场多元化、产品多样化,破解美国对我轮胎行业的限制。
ITC在该案表决结束后发表了一份简短声明,赞成DOC关于关税的评估,但没有公布更多细节。根据DOC 6月12日确定的关税税率,中国相关轮胎企业将承受的反倾销、反补贴合并税率是:强制应诉企业赛轮、佳通分别为30.61%、51.33%;申请了分别税率的企业除正新、固铂为31.31%外,均为38.79%;其余企业(包括所有国有企业)为惩罚性关税107.07%。根据美国法律,只要ITC的终裁是肯定裁决,DOC在收到ITC终裁结果的7天内将发布反倾销反补贴税令。
ITC将报告提交的最后期限是7月27日,细节文件和公开发行版的报告预定在8月25日。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是国内轮胎企业应诉这次双反案件的唯一代理。该所高级合伙人杨晨律师在接受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与国内轮胎行业在应对这次双反案件中作出了最大努力,从初裁的六比零,争取到这次终裁的三比三。中方将仔细查阅该案的细节文件和报告,并根据查阅结果决定是否上诉。
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局副局长刘丹阳针对该案指出,美国对中国出口轿车和轻卡轮胎实施惩罚性双反关税,已引起中国政府高度关注,我国坚决反对这种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已连续14年成为全球反倾销调查、连续9年成为全球反补贴调查的首要目标国。就轮胎行业来讲,近几年,美国、埃及、巴西、阿根廷和欧亚经济委员会等国家和地区先后对我国乘用车轮胎、卡车轮胎和非公路用轮胎等产品采取贸易救济措施,严重影响了相关企业和产品的国外市场开拓。
刘丹阳强调,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轮胎生产和出口国,2014年轮胎出口额达145亿美元,但一个不容置疑的现实是,许多产品的竞争力仍然是价格。这就出现了一种特有的现象,我国轮胎产品在国外市场占有率增速很快,但一旦出现限制措施,出口量下降也快。说到底,是产品在性能上没有征服国外消费者,很容易被替代。我国轮胎企业应加速产品多样化、市场多元化,更要注意与国内外同行合作,寻找利益交汇点;要从赢得国外消费者入手,尽快融入当地经济发展。那时,国外再对我国产品采取限制措施,就要权衡利弊,考虑消费者和下游用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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