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政府印发《临沂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实施方案》。方案指出,临沂中心城区内不再新上焦化等重污染项目,现有企业依法逐步实施关停、转产或搬迁。
焦化产业新布局:严格控制焦化行业新增产能。推动现有焦化企业向临港、兰陵冶金产业园集聚。搬迁产能须严格遵守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鼓励焦化企业与钢铁企业联合,采用新一代钢铁可循环流程,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关停搬迁要求:中心城区焦化企业中,2015年底前依法关停无环保手续的焦化生产线。2017年底前依法关停搬迁环保排放要求达不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炼焦化学工业重点控制区标准的生产线。
临沂政府将成立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推进搬迁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015年底前,《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市辖五区高污染行业重点企业名单”中所列罗庄区企业,关闭搬迁产能占比达到20%以上,2016年底前达到40%以上,2017年底前达到60%以上。力争到“十三五”末,中心城区内重污染企业全部依法关停或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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